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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读经-《约伯记》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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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2020年11月15日 星期日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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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约伯记》27章,这章是约伯最后陈述的第2章。约伯最后陈述是从26章一直到31章,一共有6章。26、27、28章是一个整体,是在讲约伯他如何描述神是怎样的神;29、30、31章,他在讲他自己。
我们昨天用26章的机会,回顾了一下约伯的神学。约伯他在整个辩论的过程中,就把他对神的认识显明出来了,这个认识是非常非常(难得的),在我们今天来说;我们可以想一想,我们是看着《圣经》,我们是有圣灵的启示,我们很多人可能也就还认识不到约伯的水平,所以约伯对神的认识在当时已是非常难得了;但是他少了一块:他知道神是救赎主,他知道神是公义的主,他也知道神在熬炼他如熬炼金子一般,但他就是不明白今生的苦难到底在他身上会有什么益处,然后他就开始要跟神辩论。因为这三个朋友也起了一些言语上相讥的作用,所以导致约伯就开始进到了一个情形里,他要来到神面前质疑神的决定——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的脑海里一直在说的话就是:我是义的,这件事我没有错,那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这么决定?
在26章,其实他在指出他朋友的问题之后,他已经把神的形象讲出来了:神是一个怎么样的神(在26章的第6节到最后)——神是有权柄的神!但是,如果我们从26章的后半部分到27章一开始,其实我们很难连得起来,27章一开始说,
约伯记27:2-3
2 神 夺 去 我 的 理 , 全 能 者 使 我 心 中 愁 苦 。 我 指 着 永 生 的 神 起 誓 :
(3 我 的 生 命 尚 在 我 里 面 ; 神 所 赐 呼 吸 之 气 仍 在 我 的 鼻 孔 内 。)
他的意思就是,我还没有进到永恒里去;他打个括号讲个第3节,其实就是我现在还没死。整个智慧书和诗歌,都是有情感的表达,这是我们查考这些书的时候相对难的地方,就是我们只能用一些理性的话语,来把这里面的逻辑给解释出来,但是我们不能够代替这些话语里的情感。所以,当我们自己要读的时候,求圣灵带着我们,能让我们进到这情感的状态里去,我们就能明白当事人当时是个什么样的状态。
《约伯记》是非常鲜明的一卷书,每一个人站在他的立场上,在他的话语里、他的表达里,有很丰富的情感在里面;约伯在这打个括号,他在说,我现在都还没有死,神所赐的气息还在我里面,所以我还可以争辩,我还可以要说;因为我在肉身之外必得见你,我那时候就不说了,因为我见到了,但现在我要说,第4节,
约伯记27:4
4 我 的 嘴 决 不 说 非 义 之 言 ; 我 的 舌 也 不 说 诡 诈 之 语 。
5 我 断 不 以 你 们 为 是 ; 我 至 死 必 不 以 自 己 为 不 正 !
6 我 持 定 我 的 义 , 必 不 放 松 ; 在 世 的 日 子 , 我 心 必 不 责 备 我 。
我们今天站在新约整个完备的神学基础上,我们就知道这一段话很不合适(之后以利户会把约伯真正错在哪里,他远离神的道的地方在哪里会指出来);这一段话,他是显然的自以为义——“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责备我”这是肯定不合圣经道理的,因为(世上)一个义人也没有;如果我是“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责备我”,这一定不是一件好事,这是有很大麻烦——我们不太可能因着这个到神面前去,没有这样的人。
我们每个人到神面前去,都是因着赦罪的恩典,认识这个救赎主;我们认识主一定是认识祂的救赎开始的,而不是其他任何的;其他任何的,都不可能使我们跟神的关系,真正是按照圣经的教导的那最健康的关系,否则的话,我们就不会有后面的保罗(以前的扫罗)说“我是罪人中的罪魁”,那“他在律法上的义是无可指摘的”,他怎么成“罪人中的罪魁了”呢?恰恰就是这样!他(约伯)的自以为义是没有办法被神悦纳的,在神眼里,我们一切人的义都是肮脏的抹布,哪有什么可以拿到神面去的。
但是26章约伯一直在讲神是有主权的,26章7节,
约伯记26:7
7 神 将 北 极 铺 在 空 中 , 将 大 地 悬 在 虚 空 ;
这很好啊!神是行奇事的神,神是不需要我们给祂做参谋的,很好!但是27章一开始,因为他对着朋友讲(这几个朋友还在他对面),然后他又在彰显自己的义。
所以我们发现约伯这个状态切换的逻辑是不成立的(以利户在后面会把他这个逻辑的问题指出来):如果你认为神是行奇事有权柄的神,那你为什么要跟他争辩?你为什么要彰显自己的义呢?约伯在这个点上,我们可以说是属灵的眼瞎,也可以说是糊涂;总之他在这个点上,神是要把他带出来的,这也是神让他进到这个苦难里去真实的意义(所在)。
他正是在这个病中,神才需要用这样的方式医治他,他却问神你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方式,所以恰恰显明神是对的——神就是要用这样的方式,把他的自以为义显出来,来医治他。所以神是很奇妙的,但人恰恰是来挑战神;挑战神的什么呢?挑战神给我的这个药,挑战神给我这个医治。
我们现在读好像觉得,约伯你前面不是正好在讲神是能行奇事的神,神是有主权的,那你现在为什么要说 “我的一生我一定持定我的义,必不放松” ?为什么不相信神是有理的呢?尤其是27章一开始,第2节,
约伯记27:2
2 神 夺 去 我 的 理 , 全 能 者 使 我 心 中 愁 苦 。
若“全能者”是“全能者”的话,那祂做的事一定是好的嘛,怎么会夺去“我的理”呢?所以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约伯在这个点上他是瞎的。
在第7节开始往后,到23节,乃至到整个28章,约伯讲了神的两个形象:27章7节到23节,他讲神是公义的主;28章一整章,他是在讲神是一个智慧的神,这些都非常好。约伯最后的陈述如果停在28章最后一节,没有29章之后的那三章呢,就还算好了,自以为义还没有在情绪里被激发到最高的程度;但是我们知道,神也是借着这件事,使约伯把他心中的话全部说出来,所以他最后不是停在28章,他是停在31章,这样约伯后面的悔改,就显得有意义了。
我们还是先回到我们今天的这一章,27章的后半段,约伯在讲神是公义的神,也非常对,就像26章的后半段,他在讲神是有主权的神,非常对一样。这个公义的神,我们就不去一节一节读了,我们可以挑几节,13节,他说:
约伯记27:13-17
13 神 为 恶 人 所 定 的 分 , 强 暴 人 从 全 能 者 所 得 的 报 ( 原 文 是 产 业 ) 乃 是 这 样 :
14 倘 或 他 的 儿 女 增 多 , 还 是 被 刀 所 杀 ; 他 的 子 孙 必 不 得 饱 食 。
15 他 所 遗 留 的 人 必 死 而 埋 葬 ; 他 的 寡 妇 也 不 哀 哭 。
16 他 虽 积 蓄 银 子 如 尘 沙 , 预 备 衣 服 如 泥 土 ;
17 他 只 管 预 备 , 义 人 却 要 穿 上 ; 他 的 银 子 , 无 辜 的 人 要 分 取 。
这里我们要知道,约伯在前面一直在质疑他的几个朋友的一个论点,就是他朋友说的,你苦难是因为你犯了罪,所以约伯说,恶人也不都是最后会临到苦难的;约伯讲这个话,不是在表明约伯不相信神的公义,约伯是想告诉他的三个朋友,你们的逻辑是错的,神有在这件事情上的主权;所以在这儿,约伯也借着这个陈述告诉对方,他自己是明白神公义的审判在关于罪的定罪上面是如何安排的,说明约伯在这点上是没有问题的。这卷书,神并不是教导约伯祂是怎么样行审判、对待罪的,这卷书不是对着这个话题去的。
所以约伯在这个话题上,借着27章最后的陈述讲得已经很透彻了,说,神审判可以是今生让你见到,也可以是在子女身上(子孙不得饱食),但是,最终的结果是什么?最终结果一定是:义会得着彰显,恶会得着审判,只是,时间是神的主权。这就非常正了,这个和一开始创世纪里亚伯和该隐的故事,神显明的就一样了:神是定了罪,但不一定立刻施行,直等到祂认为合适的时候。
整个圣经,我们都看见一个很重要的属灵原则——神会把一件事情必然的结果告诉我们,但祂会把时间隐藏,甚至到一个地步,耶稣说,最后的那天,那审判的日子是什么时候,祂也不知道,惟有父知道;这其实是耶稣用这样的形式,给我们一个很好的榜样,就让我们知道,时间是属主的,所以祂总是说,祂的时候没有到,祂的时候没有到;那“时候到了”是在谁手里呢?在神手里,早了晚了都不行;神才是时间的主人,不是我们。
所以一件事情的结果,神会告诉我们,神在圣经里把未来要发生的事都告诉我们了:我们知道主会再来;我们知道主会在地上掌权一千年,有千禧年;我们知道最后有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我们知道有基督台前,基督按个人所行的来报答个人的奖赏,这些我都知道,但你要问我什么时候,我不知道,我知道一定会发生;耶稣甚至用一个情形来比喻,他说这个日子就像贼一样,因为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贼会来,就是在我们不知道的时候就发生了;那就说明这个在谁手里?在神手里。
所以在这里,27章的约伯也是在强调这件事情的结果。16节、17节,
约伯记27:16-17
16 他 虽 积 蓄 银 子 如 尘 沙 , 预 备 衣 服 如 泥 土 ;
17 他 只 管 预 备 , 义 人 却 要 穿 上 ; 他 的 银 子 , 无 辜 的 人 要 分 取 。
这个点是非常对的,但是注意,约伯没有讲时间、约伯没有讲你一定能看见、约伯没有讲你今生就一定能够按照你的想法看见这些事情发生,不是的;但是如果你站在永恒,我们跟神站在一起,我们就一定能够看见这事发生的一天。
所以约伯对于罪和定罪,公义的主,这个认识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就是27章的后半段告诉我们的,非常好。所以他想告诉这三个朋友,就是你们三个人想要教导我的真理,我都明白了;我现在碰到的情形,不适用你们讲的真理,他其实就想这么说。
27章给我们一个很好的例子,让我们知道,神、公义的主,祂是怎样一位在祂的主权里来审判,而不是在我们人的参谋里,在我们人的想法里来审判,这样的一位祂掌权、但又最终一定会做到公义的主!祂是时间的主人!哈利路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