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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会的真理系列之六:地方教会如何见证“教会是圣洁的”这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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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2021年7月10日 星期六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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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前面已经学习了地方教会所要见证的三个真理,即“身体只有一个”,“基督是身体的头”,“每个信徒都是身体的一个肢体”。今天学习另外一个真理,地方教会要活出圣洁的生活,即“教会是圣洁的”。
一、遵行神的旨意成为圣洁
帖前4:3-4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这是指信徒生活上的圣洁,也就是实际操作上的成圣。当我们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的时候,我们在地位上已经完全地成圣了。主的宝血已经使我们成为完全的圣洁,我们已经被圣灵分别出来为着神的荣耀。但是,在地上我们仍然有犯罪的老我,所以实践上的成圣,是我们要把自己从各种罪恶中分别出来,看自己向罪是死的,向神是活的。神期待教会活出圣洁,这是祂的旨意。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圣经里不是看到某个地方一次性地把教会真理都写出来,而是在很多不同的书信里讲到教会的真理。而且关于教会的真理总是与基督徒实践中如何过圣洁生活的教导结合在一起。神不是期待一个基督徒外面的完美表现,而是期待能活出圣洁的生命。所以,我们需要读全部的圣经以明白教会全部的真理。地方教会要提供好的圣经教导,使信徒能系统地、完整地、平衡地吸收圣经真理的教导。
即使地方教会有好的圣经教导,仍然难免碰到罪的问题。罪经常用大麻风来比喻,大麻风使一个得此病的人不洁净,罪也会使犯罪的人不洁净。旧约里祭司有责任发现大麻风,并且把患大麻风的人安置在营外,直到大麻风被医治得洁净。如果一个地方教会里有罪,会影响到身体。这就是哥林多教会所面临的危险,所以保罗在那里把罪比喻成酵,保罗说“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林前5:6)一旦有罪进来,影响到教会的平安和见证,教会就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彼前4:17 “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若是先从我们起首,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 如果地方教会自义对罪不采取行动,那么神就要管教了。启示录二章主自己在金灯台中间行走,告诉以弗所教会要悔改,否则主会临到把教会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这就是说把教会的见证挪去。
二、教会施行管教的不同方式
教会对于处理肢体的犯罪要采取管教的手段来解决。管教主要起到二个作用:一是暴露罪,二是挽回犯罪的弟兄。管教不是为了惩罚,我们都是一个身体,一个肢体受苦,其他肢体也一起受苦。地方教会执行管教是一件非常严肃和庄重的事情,教会需要更多流泪在主面前祷告,祈求神的带领。针对不同的犯罪,有不同的管教方式:
1、教会的弟兄得罪弟兄的处理原则和步骤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18:15-17)
这里主耶稣明确列出指引,教导基督徒被其他信徒得罪的时候,应有的责任和管教采取的步骤:
(1)首先,事情应先由双方私下处理
第一个原则是,被得罪的人有责任主动要去找得罪他的人,而不是反过来;第二个原则是,被得罪的人不能向别人散布这件事,而是在只有他和你一起的时候指出他的错误。问题是我们通常都不是这样做的,而是说闲话,到处去讲,希望得到他人的同情。若犯错者承认有罪,便可以和好如初,目的是要“得了你的弟兄”。
(2)若犯罪的弟兄不听,另一方要带着一二个人一起去,寻求与他恢复相交。旧约和新约都定规了一个原则:“凭两三个人的口做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这时就不只是你一个人的说法了,而是其他人证明这是事实。
(3)若是犯错的人仍然不听,不肯认错悔改,那么就要把这件事情带到全教会的面前,交由教会处理。之所以要全教会参与,是为了践行教会是一个身体的原则。管教的目的不是分裂教会,而是使教会更加合一。若是犯错者在教会面前拒绝承认错误,就看他如同外邦人和税吏,即应被看为是教会以外的人。
2、警告不守规矩的人
帖前5:12-14 “弟兄们,我们劝你们敬重那在你们中间劳苦的人,就是在主里面治理你们、劝戒你们的。又因他们所作的工,用爱心格外尊重他们。你们也要彼此和睦。我们又劝弟兄们,要警戒不守规矩的人,勉励灰心的人,扶助软弱的人,也要向众人忍耐。”
这是柔和的管教方式,警戒那些不守规矩的人。根据上下文,这里“不守规矩的人”是指不愿意顺服教会里“在你们中间劳苦的…治理你们、劝诫你们的人”,也就是不顺服教会的长老们。长老是作为神的羊的牧羊人,他们的职责是教导、管治和警戒。
3、避免和两种人紧密交往
(1)不肯作工,反倒专管闲事的人
帖后3:10-12,14-15 “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曾吩咐你们说,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因我们听说,在你们中间有人不按规矩而行,什么工都不作,反倒专管闲事。我们靠主耶稣基督,吩咐、劝戒这样的人,要安静作工,吃自己的饭。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 这里“有人不按规矩而行”是指不愿听使徒的教训去做工,却好管闲事的人。其他信徒要回避这样的人,不与他们有紧密的团契关系,目的是使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迫使他们改过。同时要注意,“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
(2)离间教会,背乎所学之道的人
罗16:17 “弟兄们,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对这些人,要先采取不与其交往的方式,希望他们能因此羞愧而悔改,但如果对方不悔改,就要采取下一个措施了。
4、弃绝离经叛道者
提多书3:10 -11 “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因为知道这等人已经背道,犯了罪,自己明知不是,还是去作。”罗马书16:17提到的“离间教会”的人,如果警戒过一两次,他还继续这样做的话,就要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了。这里的“弃绝”具体指什么补贴确定,可能指赶出教会,也可能指不和他交往。更重要的是,教会要发现问题,仔细查考圣经,并等候圣灵的指引,找出最合适的处理方法。要记得,我们在天上的元首更愿意参与到教会的管制中来。
5、赶出教会
哥林多教会有一个人娶了他的继母,但教会的人却没有采取措施,保罗因此批评他们并告诉他们当如何行: “你们这自夸是不好的。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6-7,11,13)这是教会管教中最严厉的方式。
三、教会施行管教时需要注意的方面
1、要特别小心调查所有的事实,绝不能依靠一个人的见证,无论这个人多么值得信任,一定要有二三个人见证。摩西在旧约曾对如何查清犯罪事实给出指引,申命记13:14 “你就要探听,查究,细细地访问,果然是真,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你们中间。”首先,要有二三个人见证,句句都可定准;第二要探听,查究,细细地访问所有的事实,当事人自己必须接受询问和回答。第三,若犯罪行为的人不愿悔改,就要采取管教的措施。无论如何,我们应当谨记,对于信徒管教的目的,始终是把他们挽回。这好比我们身体的一个器官有病毒或肿瘤,某种程度上我们把教会的管教看成是一个手术,把邪恶的部分切除,把器官好的部分保留下来。
2、教会的管教不能由年轻的信徒或属灵生命不成熟的人执行。加6:1“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管教要由“属灵人”来执行,要用温柔的心肠挽回那犯罪者,同时要记得每个人都会软弱,也可能会被引诱。
3、管教要一视同仁,因为神不偏待人,我们也不能偏待人。即使是我们的亲人甚至儿女也不应影响我们的决定。
4、把人赶出教会一定是全教会一致的行动。作此纪律处分时,教会要有真正的忧伤和谦卑,并要不断以祷告相辅,祈求主使这位被逐出的人能在属灵上被挽回。林前5章记载犯罪的信徒被赶出教会,在林后2:6-7 保罗说到,“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被赶出去的人若是悔改,作为教会也要赦免他原谅他。
5、不应把教会管教罪的事到处传播。因为这是神家里的事情,不是公开的事情。如果教会必须要采取管教的措施时,也必须限定在教会一家人里面。我们要遮掩、担待别人的过错,不使对方蒙羞。 就如“挪亚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帐棚里赤着身子。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弟兄。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给他父亲盖上,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创9:21-23)。
只有当教会对罪采取正确的态度和处理的方法以后,我们才能见证我们是神的殿这样的真理。每一个信徒都是和地方教会连结在一起,如果一个信徒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教会,那他就不会受到地方教会的管教,但是与教会分离免除管教的所谓的自由对各人来说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亲爱的弟兄姐妹,我们是彼此互相需要的。
教会的管教是很难的事,就如任何一个家庭当孩子面临严肃的管教的时候,全家人都是不舒服的。人们一般来说不愿去执行管教。箴言里有很多关于在家庭里管教的真理,一个不被管教的孩子会使他的母亲蒙羞。同样的,对于神的教会也是如此。不同的管教情形有时是很难区分开来,这需要去祷告和判断。通常我们总是走在两个极端,要么管教的太多,要么管教的太少。这两类错误都要避免。
四、保罗在提摩太前书第五章对于地方教会管教的事给出的教导
1、对不同年龄段的人的态度
提前5:1-2,“不可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劝少年人如同弟兄。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劝少年妇女如同姐妹。总要清清洁洁的。”
2、对长老的控告必须有两三个见证人
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地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前5:17)。“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提前5:19)
3、管教要在众人面前执行。“犯罪的人,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提前5:20)。这个行动也提醒所有信徒犯罪之严肃性,也可以成为其他人生活上一个强而有力的阻吓。
4、不能回避教会中罪的问题,必须处理。因为一是神要求我们这样做,二是天使在看着,如果我们对教会的事都不能处理好,将来如何审判天使呢?“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成见,行事也不可有偏心”(提前5:21)。处理教会纪律的事情,有二种危险要避免,第一是存成见,第二是有偏心。
5、教会在管教的事情不要急促,也不能拖太久。太急促容易使自己也会犯错,造成教会的分裂。处理得太慢,会变成对犯罪人的鼓励,使自己在他人的罪上有份,因为你没有表明你反对这个罪。“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洁。”(提前5:22)
即使很难,教会也必须要管教罪。同时,神的工作要按神的方式去做。管教的事需要大量的祷告和查考遵循圣经的教导,按照正确的合圣经的方式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