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读经
每日读经-《约伯记》8章
- 背景资料
- 分类:每日读经
- 发布于 2020年10月27日 星期二 14:42
- 点击数:5496
我们来看《约伯记》第八章。一个新的朋友——比勒达,他和约伯的对话从第八章开始了。这个人和前面以利法的论点基本一致,认为约伯是因为罪而导致他所受的苦难。
在这里我们先要看这三个朋友(包括之后的琐法上来也和约伯有一番对话,而且这样的对话一共有三轮)对话里的论点神是怎么看的。《约伯记》的答案都在最后一章,就是本卷书的第四十二章的7节,
约伯记42;7
7 耶 和 华 对 约 伯 说 话 以 後 , 就 对 提 幔 人 以 利 法 说 : 我 的 怒 气 向 你 和 你 两 个 朋 友 发 作 , 因 为 你 们 议 论 我 不 如 我 的 仆 人 约 伯 说 的 是 。
神给了我们一个清楚的、从神来的判断,这就是绝对的——这三个朋友说的,不如约伯说的是。这里给了我们一个查考的角度,之后约伯还为三个朋友献祭(我们查到四十二章会讲)。
首先三个朋友和约伯都在讲论神,把神的形象表达出来;然后人怎么回应神的形象,也自然在这个论点里会引申出来;约伯有他的逻辑,三个朋友也有他们的看法,但是神的判断、神给我们绝对的标准——祂说他们三个来议论神,不如仆人约伯说的是。
所以他们三个用的角度是让我们警惕的。因为我们读这三个朋友的话,都会觉得很有道理——整本圣经我们看下来,神的确是伸张公义的神,这个丝毫没有问题;所以这三个朋友认为神是惩恶赏善的、或者罚恶赏善的神,比勒达就再一次强调了这个论点。我们就这么一听,觉得没有问题,但为什么神会说他们三个评论没有约伯说的是呢?就是因为这三个朋友以这个形象为绝对的。
神是不以我们的判断为绝对的。比方说我们认为这样的情形下,神就应该这么做,我们这样的判断本身就把自己放在神的角度了;我们认为一个人杀了人就应该立刻接受审判,但发现神有时候不是这么做的;最好的例子就是《创世记》的一开始,一个哥哥(该隐)杀了一个弟弟(亚伯),然后神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7倍,这是神在当时给出来的审判。所以我们读圣经,尤其刚开始读到第1卷书《创世记》的时候,问题就一大堆了:神怎么这么说呢?神怎么不去使这杀人凶手偿命呢?不去让他付上应有的代价?这还不算,还不准别人去杀他,为什么是这样呢?我们若是这么想问题,我们就把自己放在了神的位置上。
这三个朋友(比勒达也是当中一个)其实就认为:神是这样的神,所以,神就必须因为祂是这样的神,就必须做这样的事。前面是对的,后面就错了:神是不是赏善罚恶的神呢?是的;神是不是在该隐和亚伯的事情上伸张公义的神呢?是的,但不等于祂就一定要在当时、按照我们认为的方式去处理这件事情,这就不对了。
神的主权和神的公义是两个概念。神是超越时空的神,神会在白色大宝座审判上使一切都变得全部公平;但是这不等于在某一个时间和空间的点,一定要怎么做才是公平的。这两个点都是我们要去关注的。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知道这三个朋友讲的不是,所以我行恶也没有关系,反正神不是这样的神么;神并没有说他们讲的不对,祂说约伯议论的比他们议论的要更是,说明约伯看见的比他们看见的多——这个从之后约伯的回应,我们就会不停的看见,约伯总是说你们说的我知道;约伯当然用很多的情感来表达,但约伯其实就想说,你们说那么多我都明白,但是你们还有不明白的。
所以我们对神的认识就像爬梯子一样:我们总是先爬一级,再爬一级;但是我们不爬前面一级,后面一级就爬不上去;但是我们不能说我爬上一级去就爬完了,我爬上一级去就算我认识全部了;不是的,我们是没有尽头的。如果我今天说一个规则,我说水往低处流,一定没有人反对;但是在真空里就不对了,在真空里水就不往低处流、在太空里水就是不往低处流的。所以,我们所认知的,是有我们的局限的;神是大能、神是无限的,我们不能代替祂;神是赏善罚恶的神,没有任何问题;该隐一定要为杀亚伯付上永恒的代价。
《约伯记》告诉我们很深刻的道理,站在三个朋友的角度,我们要学习的就是:我们不能站在神的位置上、神的宝座上替神来做主!而站在约伯的角度,神就想告诉约伯,他要学习的,关于苦难的更深的道理、神在苦难里显明的美意:“神在定罪,但推迟行刑”里面所隐含的深意——祂要让该隐有机会可以悔改。
这个是我们作为有限的人所不知道的,我们太渺小了;但是因为我们吃了善恶树的果子,我们就总喜欢把自己的认知绝对化;在比勒达、以利法、后面的琐法身上所犯的错,就是把对神的认知(一个梯子第一级台阶的认知),绝对化成了神的全部,认为神就是这样的;水就一定往低处流的,所以不往低处流的水,或者是水有问题,或者是人有问题,但是这个规则一定不会错的......我们太有限了!所以在第八章里比勒达说的非常绝对;不但如此,以利法引用的是自己的经验,他说我的经历认知是怎么样的;而比勒达引用的是什么呢?第8节,
约伯记8:8
8 请 你 考 问 前 代 , 追 念 他 们 的 列 祖 所 查 究 的 。
他说,不但我们这一代有这个认知,我们的祖先都是这么说的,他们历时历代的经历都是这样的......我们前面其实讲过的,这些原则的确可能99%的情形是这样;我们读诗篇也能看见,恶人突然一夜之间就消失了(前面生发像棵大树),这种情形是我们一生常见的,但不是绝对的。就像该隐杀亚伯一样,神就借着这个例子很清楚地告诉我们,审判在主、申冤在主;所有一切事情的安排,祂才是那真正掌权的,而我们没有能力、更没有理由去质疑祂;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得祂赦免的,本来就是需要祂救赎的,更何况我们从能力上也远远看不清所有事情的全貌。
在第八章里,书亚人比勒达无非就把以利法前面的论述换了一个角度重述了一遍,讲的道理还是一样,到第20节他说,
约伯记8:20-22
20 神 必 不 丢 弃 完 全 人 , 也 不 扶 助 邪 恶 人 。
21 他 还 要 以 喜 笑 充 满 你 的 口 , 以 欢 呼 充 满 你 的 嘴 。
22 恨 恶 你 的 要 披 戴 惭 愧 ; 恶 人 的 帐 棚 必 归 於 无 有 。
如果我们这么读,我们很难理解神为什么说这个议论不是,不如约伯议论的是。等会儿我们看见约伯往后几章的议论,觉得还不如这三个朋友议论的是,原因就是这三个朋友把他们在第1个台阶上的认知绝对化了——他们不能用这个认知应用在约伯当时的情形上,因为约伯当时的情形刚好就像在真空里往外倒水一样,用不上!不能用上这个原则,因为神使得约伯临到了一个不是直接因为他的罪而来的苦难。
在新约里有个同样经典的例子,就是《约翰福音》九章那生来瞎眼的瞎子,当耶稣看见这瞎子的时候,身边的门徒问祂,说是这人犯了罪,还是这人的父母犯了罪(是他的祖先犯了罪)。耶稣说都不是,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荣耀来,一句话就把整个《约伯记》的精华讲出来了。几个门徒其实就像约伯的三个朋友一样,他们的逻辑就是:生来瞎眼一定或者是他自己,或者因为生来瞎眼,是他父母的可能性就更大、一定是罪来的;逻辑就是,罪导致苦难、罪导致瞎眼;就像比勒达在这儿也是,一定是你是恶人,你才会临到这些;你要不是恶人,我们看见的一定是反面,一定是你兴旺发达。
以色列人在当时很长时间、在旧约律法里他们也是这种认为,认为一个家庭的兴旺发达就是神的祝福,如果遭灾了,就一定是有得罪神的地方,这样的认识非常有局限。如果是这样的认知,我们没有办法理解耶稣基督,也没有办法理解跟随基督的那些门徒——最后都殉道了。那保罗怎么理解呢?他过的日子在人眼里绝对不是地上人可以羡慕的日子。在这儿神就告诉我们,是要如同耶稣所说的,在那瞎子身上显出神的荣耀来。哈利路亚!
神让我们在这地上经历苦难有祂的美意,而这样的认知,会比认知一个赏善罚恶的神认知更高;认知神永恒旨意里的恩典和良善、比认知一个公义的主,在神的道里要更深更高。这就是神评论约伯和他三个朋友的论神的话所说的差别——“你们所议论的不如约伯所议论的是”;他们低,约伯议论的要高;但即便如此,神还是要让约伯认识得更清楚(我们到后面会看见约伯的局限在哪儿)。
比勒达的论述再一次提醒我们,我们要小心所要应用的真理,不能把一个点、有限的认知绝对化,求主帮助我们。哈利路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