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读经

每日读经-《加拉太书》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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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加拉太书》第四章。第四章分成三个部分,1节到第7节和第三章是一个整体,继续在讲第三章最后关于律法,它的地位,以及我们今天的地位,我们是儿子的地位,不再是律法之下的仆人。第8节到第20节它在转向对加拉太人的劝告,21节到最后用了一个预表,旧约的例子来预表,今天律法之约和恩典之约到底有什么区别?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部分,第1个部分第1节,
加拉太书4:1
1 我 说 那 承 受 产 业 的 , 虽 然 是 全 业 的 主 人 , 但 为 孩 童 的 时 候 却 与 奴 仆 毫 无 分 别 ,

所以他讲到一个奴仆的概念和从三章23节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呢是呼应的,因为虽然是家里的孩子,但是他需要有一个师傅和管家管着他,孩子就意味着他本来是有尊贵身份的,只是当他还是孩子的时候需要被约束,需要让他知道,他是不行的,他是需要父亲的带领的,需要使他谦卑。所以在这个目的之下律法被赐下,我们昨天三章的最后讲到了,所以在第2节,四章的2节就讲到这律法之后,那应许之约是怎么来的?
加拉太书4:2
2 乃 在 师 傅 和 管 家 的 手 下 , 直 等 他 父 亲 预 定 的 时 候 来 到 。

所以注意就是他一直被圈在律法里,要等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是神的旨意到了那就差耶稣基督来了。第4节,
加拉太书4:4-5
4 及 至 时 候 满 足 , 神 就 差 遣 他 的 儿 子 , 为 女 子 所 生 , 且 生 在 律 法 以 下 ,
5 要 把 律 法 以 下 的 人 赎 出 来 , 叫 我 们 得 着 儿 子 的 名 分 。

而这两节非常的重要,就是在4节和5节里面讲到一个完整的救恩是怎么来的,就是时候满足了,神就差耶稣基督生在律法之下,而且是为女子所生,说明了耶稣是全然的神,因为他是神差来的,他是神,同时祂是女子所生,祂是全然的人,同时祂是生在律法以下的,祂是个犹太人,祂是生在犹太律法里的,但是祂完成了律法的要求,所以祂才是有资格说呢,我是义的,祂是唯一一个人行全律法的要求,成为那救赎主的资格,只有祂有,因为祂在律法以下,然后他要把律法以下的人都赎出来,所以正是因为祂自己没有罪,他完成了律法的要求,但是祂却被律法定了罪,祂定的罪为的是谁呢?既不是为了祂自己的罪,那就只能是为我们的罪了,否则律法是不可能定祂的罪。所以律法定祂的罪,不是因为耶稣犯了罪,是因为我们犯了罪。耶稣把祂负的罪的代价算我们的,同时我们也因此得了从祂给我们的义,祂的义也算成我们的,所以我们就赎出去了。

所以祂在律法以下把律法以下的我们所信的人就赎出去,当我们赎出去,就叫我们得这儿子的名分,就这个时候,我们就从师傅和管家手下出来了,这是一个非常形象的过程,我们原来在律法之下的时候是在师傅和管家手底下,现在进到恩典里我就回到了我本来的身份,也就是神儿子的名分。所以在第6节说,
加拉太书4:6-7
6 你 们 既 为 儿 子 , 神 就 差 他 儿 子 的 灵 进 入 你 们 ( 原 文 作 我 们 ) 的 心 , 呼 叫 : 阿 爸 ! 父 !
7 可 见 , 从 此 以 後 , 你 不 是 奴 仆 , 乃 是 儿 子 了 ; 既 是 儿 子 , 就 靠 着 神 为 後 嗣 。

呼叫阿爸父和《罗马书》八章的15节讲的意思是一致的,就是我们不再是奴仆,我们是可以跟神呼求,中间没有任何的幔子相隔,我们说主啊,求你帮助我,我说阿爸父求你怜悯我。所以到这里我们就看见一个完整的过程,就是从律法开始,一直到最后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这个是真正在地上我们今天发生的事。就是律法的功用我们不能扩大它,我们不能把律法放在一个使人称义的角度,律法是圣洁的,但是我们不能说,诶,我可以行了律法所以有资格得救,这是错的,因为我得救,得着神儿子的名分是因耶稣被差了,把我赎出来,是因为恩典来的。所以这里很有意思的一件事,就是我原来在不认识神的时候,我想自己做主,我却最后成了罪的奴仆。当我认识神了,我愿意把自己主权交给主,我愿意成为主的仆人,主却使我得着了神儿子的名分,我反而有了自由,这样的一个交换是非常奇妙的。所以我们今天不要认为信这件事情是一个单单理性上的动作,它一定是从心里出生发生的事,我一定是在心里认可神所说的这就恩,就包括我是个罪人,包括祂所为我做的,然后我从心里说呢,我愿意,我愿意接受,我愿意接受耶稣成为我的救主和主,祂为我的罪死了,我愿意请求祂的赦免,我也愿意从此以祂为主,我不再靠自己,我要靠主。当我这么做了以后,我们却发现,本来我是想要自己做主的,我却成了罪的奴仆,但我决定我要以主为主的时候,主却让我成为儿子的名分,靠神为后嗣,所以这是非常奇妙的一个过程。

到这儿呢保罗就把这救恩的讲完了,所以这时候他要转向加拉太人了,转向加拉太人的时候,8节到第20节,保罗有一个很重要的对话的基础就是他要回到家了加拉太人的救恩上,你们到底有没有得救?这样的一个对话基础显明在,第一就是第9节的后面,
加拉太书4:9-11
9 现 在 你 们 既 然 认 识 神 , 更 可 说 是 被 神 所 认 识 的 , 怎 麽 还 要 归 回 那 懦 弱 无 用 的 小 学 , 情 愿 再 给 他 作 奴 仆 呢 ?
10 你 们 谨 守 日 子 、 月 分 、 节 期 、 年 分 。
11 我 为 你 们 害 怕 、 惟 恐 我 在 你 们 身 上 是 枉 费 了 工 夫 。

就保罗先说你们回到旧约里,回到律法这以行律法为本的这么一个思维方式里,保罗说我可能枉费了功夫,就意味着他们可能是没有得救的。所以在《加拉太书》的四章的第19节,他说,
加拉太书4:19
19 我 小 子 阿 , 我 为 你 们 再 受 生 产 之 苦 , 直 等 到 基 督 成 形 在 你 们 心 里 。

再受生产之苦就说明前面没生出来,得再生一遍,那就说明前面不对。所以保罗在这儿呢,虽然12节依然叫他们弟兄们,所以他是个非常纠结的状态。因为保罗已经开始深深的担心加拉太人在这样的异端的教导里显明他们最初的信心呢,不是得救的信心。所以保罗在一章6节说我稀奇你们这么快离开那借着基督之恩召你们的,保罗就很很诧异,怎么那么快就离开呢?按道理不应该么。所以保罗在12节,本章,四章的12节到第16节,他又把他们带回到起初的他们那信保罗时候的那个爱心里,要唤醒他们在基督里的爱心,到15节,他们说,
加拉太书4:15
15 你 们 当 日 所 夸 的 福 气 在 那 里 呢 ? 那 时 你 们 若 能 行 , 就 是 把 自 己 的 眼 睛 剜 出 来 给 我 , 也 都 情 愿 。 这 是 我 可 以 给 你 们 作 见 证 的 。

所以保罗的眼睛一直是不好的,有眼疾的,所以可见当时得着保罗所传的福音,那个大喜乐,就是他们到一个地步,我觉得我不要地上的东西,我甚至眼睛不要了都行啊,我要表达我对神工人的爱,怎么突然到这里就变成就要去信这行律法称义的这异端了呢?所以在保罗8节到20节想表达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教义是根本性的,它会影响人生或死的。所以保罗用我再受生产之苦,如果只是一个比如像哥林多人所在肉体中所犯的罪那样的事,保罗不会用这样的描述,不会说我再受生产之苦,为什么保罗在这里说唯恐他枉费了功夫,11节,19节,
加拉太书4:19
19 我 小 子 阿 , 我 为 你 们 再 受 生 产 之 苦 , 直 等 到 基 督 成 形 在 你 们 心 里 。

就是这个教义也就是因信称义的教义是根本性的,这个要动摇了,人就不能说他信了,他信的到底是什么呢?就应该不是福音,就是犹太教的宗教,就是靠着行为称义的一切的宗教都是一样的,这个本质上和我们所熟悉的宗教也没有什么区别,教人向善,用行为来换取天堂入场券的这样的一个方式,就是宗教的特点。就是我有资格我配得,那如果是这样,那保罗就说那他要枉费工夫了,就白做了,得重新再做一遍了。所以这里给我们的一个教导就是保罗讲完从三章的一开始,到四章的第7节,把整个因信称义的教义讲清楚之后,保罗再一次规劝,也敦促加拉太人了能够真的悔改,不再去信这些假的异端,回到这因信称义的根基上来。

所以在四章21节到最后,保罗用了一个旧约的例子,这个我们要对旧约有相当的熟悉,我们才能明白,这里我们分两个角度来看,第一就是这是一个预表,预表呢,其实就是一幅图画,因为我们在还是孩子的时候呢,对事情的认识最好是图画式的,就认识得深,当然长大了以后才能用逻辑来理解,这也是为什么旧约有很多故事他都是图画,他并不是在讲一件事,它是用一幅画来表达新约的一个用逻辑表达的真理。这就是我们看见的四章21节到最后,很清楚的一个例子,用的是旧约的一个一幅画,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就是一幅图画,这个图画讲的是新约用逻辑讲的一个道理,这是我们今天看见的这个第1个角度。

第2个角度就是这个道理本身是告诉我们这应许之约比律法之约要更加的宝贵,要更是我们要去珍惜的。因为律法之约,在这个故事里是一个使女所生的形象,也就是夏甲,那应许之约就是自主妇人所生的,也就是撒拉所生的。这就预表着旧约和新约,一个是西乃山之约,一个是锡安山之约,一个是地上的耶路撒冷,一个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一个是属血气的,一个是凭着应许的,全是一个鲜明的对比。所以我们要明白这个故事,这个故事的背景读过《创世记》的人都明白,也就是亚伯拉罕,神给了他应许之后,他信心软弱,他看一直撒拉没有孩子,他就娶了萨拉的使女夏甲为妾,夏甲替他生了一个儿子,就是以实玛利,所以这就是旧约的预表,是血气妇人生的,就是人想自己的办法。所以这里鲜明的突出了这两个约的对比,就是我如果要靠着自己行律法来称义,就好比亚伯拉罕他想要靠着自己来解决这神的应许,就是神说要有个儿子,撒拉生不了,我就自己找个使女来生,这就是人的办法。神呢,最后萨拉在90岁生了以撒,这就是应许之约,这不是靠人,人做不到的,没有人可以做到这一点。

耶稣基督赦免我们的罪,人是做不到的,也没有人可以靠着自己使罪得赦免,而这都是一模一样的,一一对应的。所以神在最后得的结论呢,就是28节,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凭着应许作儿女,就是不是我配得的,亚伯拉罕不能说以撒是我生的,他只能说以撒是神赐的。我们不能说我今天被赦免是我做了什么事情,我只能说我在新约里,在恩典之约里被赦免是因为神赐的。所以第31节,
加拉太书4:31
31 弟 兄 们 , 这 样 看 来 , 我 们 不 是 使 女 的 儿 女 , 乃 是 自 主 妇 人 的 儿 女 了 。

这就回应了本章的第7节,我们本来是儿子,但是这个儿子的位置在应许之约率要高了。就是当我们经历律法,我们在律法里谦卑,又得着神赦罪恩典之后呢,我们就完成了神的应许,以神的应许在我们身上得到应验了。然后我们就成了自主妇人的儿女。所以恩典之约一定是大过律法之约的,是高过律法之约的,这个是我们要看见的。所以整个看到这里,保罗就把这样的一个单独的点,也就是因信称义的点,以行律法为本的这样的一个教义和因恩典得救恩的教义作了鲜明的对比,我们也很清楚的领受了这样的一个教义的基础,我们不是凭着自己的行为,是单单凭着对神的信心,接受耶稣基督赦罪的恩典,我们才能得救的。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称为这自主妇人的儿女,我们才能被称为神的儿女,我们才能呼叫祂为阿爸父。哈利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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