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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读经-《罗马书》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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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 2022年7月18日 星期一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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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罗马书》的第14章。这一章在解决的问题,是一些我们平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的选择的问题。如果说12章、13章说的都是关乎罪与非罪,就是我们必须要做的和必须不能做的事情的话,14章就进到了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见的,我到底怎么做才是好的?我什么事情该做什么选择?比如说吃什么东西,比如说选什么学校,比如说我该选什么工作,我该学什么专业。这些全都是可以应用在14章的这个原则上的,所以14章对我们日常生活其实是有非常好的指导意义的。这是我们(对14章)的一个总的概览。
我们先看14章的第1段。14章一共分三段,1-6节是一段,7-12节是一段,13节到最后是一段。第1段,就把问题提出来了,就是到底该怎么看待这些日常生活中的不同决定?14章整个都是用吃喝食物来做例子的,但这个例子,可以应用在其他类似的方面。
我们就用食物做例子,食物,有的人认为有些东西可以吃,有的人认为有的东西不能吃;有的食物是洁净的,有的人认为有的食物是不洁净的。那两个都信了主的人怎么办呢?他们这样的不同意见,在主里神是怎么教导的呢?我们先看14章第1节,
罗马书14:1
1 信 心 软 弱 的 , 你 们 要 接 纳 , 但 不 要 辩 论 所 疑 惑 的 事 。
可见,接纳和不要辩论是神给出的一般原则,就是彼此都要接纳。因为这件事情不是罪与非罪,我们不是因为吃猪肉或不吃猪肉而在主里有差别的;但是,我们在这里谈论的事并不是罪的事情,我们一定要把14章讨论的事情和12、13章前面所讲的事情是分开的。神并没有说我们可以随便选择做恶,神不是的;神不是说我们可以懒惰不要殷勤,这也不是的;我要骄傲不要谦卑,这也不是的。
但是在这,我们的确会碰到很多类似我信主以后,我吃喝该怎么办?哪些东西可以吃,哪些东西不可以吃?我应该做什么样的工作?我是该做工人还是做农民?我是学音乐还是学美术?我是上这个学校还是上那个学校?这个是会有很大的差别的,每个人的看见是有很大差别。所以14章所讲的事,就是这种事。那这种事是不要辩论的,我们人经常会因为这些事情起无端的纷争,这是神所不喜悦的。甚至这些事我们可以扩大到文化、扩大到这不同的制度,那我们有的生活在现代的国家制度里,有的生活在酋长的制度里,这些都没有意义,这都不是要去辩论的,这就是这些可以应用的领域。
但是,在14章的第2节,
罗马书14:2
2 有 人 信 百 物 都 可 吃 ; 但 那 软 弱 的 , 只 吃 蔬 菜 。
这里就把软弱的是什么样的意思讲出来了。虽然我们不要辩论,但是的确是有一个客观的判断标准。这个标准就是除了罪,我们不能犯,主在我们其他的事情上都是给了我们自由的。自由得的越多,信心其实是越大的。这两个是一致,信心越大,就越自由;信心越小,就越不自由,也就是越软弱。这个什么意思呢?我们可以想一想,在《创世纪》的时候,神给到亚当和夏娃是有个命令的,就是那棵善恶树的果子不能吃。但是我们知道伊甸园有许许多多的果子,那善恶树的果子不能吃,就意味着剩下的果子都可以吃;我们假设那里面有苹果、有桃子、有李子,神从来没有说你一定要吃哪一个不能吃哪一个,神只说你不能吃善恶树的果子。
在这,我们也是一样,神今天告诉我们,在主里给到的不能做的罪的事情,其实我们都清楚,这个声音和良心的声音都是一致的,我没有任何的分歧;不可杀人,不可偷盗,这些我们不会去争论。但是,除这之外,主是让我们得自由的,我们吃什么、喝什么,主给了我们很大的选择权。但问题是,我们在信主之前以及我们自己所处的文化背景也好,国家背景也好会带给我们一些不同的软弱的点,有的可能他信主前,就像他是信犹太教的,那他是不能吃猪肉的,这就是这段对话的背景。
犹太教的弟兄,他信主了,他是得了自由;但他不能去吃猪肉,他不能胜过自己这个里面的那个良心的声音;这个良心告诉他不能吃,他已经完全形成了这个固定的想法。然后,他一定要守安息日,他安息日不能做工。这个怎么办呢?如果我是在这个上有自由的,这第2节到第4节,这个话就能够应用了,第2节说 有 人 信 百 物 都 可 吃。比如说我是个外邦人,我得救了,我信百物都可以吃,比如说猪肉,可能泥鳅也吃的。但问题是,犹太教出来的弟兄,他信了基督,他觉得这些都不能吃。
我们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我们该怎么来与彼此建立爱的关系呢?我们要注意 吃 的 人 不 可 轻 看 不 吃 的 人 ,就是我不能轻看他,不能说你都没有自由;然后我一定想让他在这个上面变成我这样,这个是有问题的。第二,就是 不 吃 的 人 不 可 论 断 吃 的 人 ,他可能论断我,他说你信主了怎么还吃猪肉呢?你信主了怎么还吃泥鳅呢?这个是他在论断我;我要说他,那是我在轻看他。虽然这件事情本不应该起分歧,但是撒旦却会用我们俩之间不同的意见,使得我们彼此不和睦。
这就是14章所讲的一般性的原则应用的方式,首先第1点,一方不能轻看另一方,有自由的一方不能轻看要守的这一方;一定要守这个原则的这一方,不可以论断得到自由的这一方。所以在第4节的后半段,他说
罗马书14:4b
4 …… , 自 有 他 的 主 人 在 ; 而 且 他 也 必 要 站 住 , 因 为 主 能 使 他 站 住 。
这是告诉我们,我们不要彼此论断和轻看的原因,是我们各自顶上都有一个主,主会使我们在一切事情上站得住,会得着从主来的义。所以,我们不需要去操心这些不是罪、不能做的事情范围里的、我们的自由选择权范围里的事,我们不需要去操心,主自然能让他这个人站的住。
在这里,就自然回到我们第1点的最后,第5节和第6节,他说
罗马书14:5a
5 有 人 看 这 日 比 那 日 强 ; …… 。
前面是在讲食物,后面是在讲守日子。有的人认为这一天更好,有的人认为天天都是一样的,那彼此也不要轻看或者论断。在这,我们要稍微岔开来提醒一点,还是要强调这一点,就是这不是在罪和非罪的讨论范围之内。但有的时候,我们守这日子是因为罪,比方说这日子是我以前信主、以前偶像的日子,什么叫偶像的日子?某个菩萨的日子,那就不能守了。所以,这里有没有首先建立一个基础,14章讲的范畴是对已经得救的基督徒来说的,而且是已经在罪的赦免上是完全明白了,我也弃绝了罪,我不要再去拜偶像,我也不要在一切有罪的事情上有份。
14章是12 、13章的一个延续,神要先讲到我们得救之后,一定要在不犯罪这件事情上打下一个很坚实的根基,然后我们再到14章才会有这些讨论和这些学习。如果我说这日和那日都一样,我为一个拜偶像的日子也去守,那就不能应用14章的原则了。所以,这里我们先要打下这么一个概念,然后第14章的6节,
罗马书14:6
6 守 日 的 人 是 为 主 守 的 ; 吃 的 人 是 为 主 吃 的 , 因 他 感 谢 神 ; 不 吃 的 人 是 为 主 不 吃 的 , 也 感 谢 神 。
他们两个人都感谢神,这就过渡到我们的第2点,也就是第7节到第12节的部分,就是我们得着自由做一件事或不做一件事,都感谢神,我们是为主而活的。那吃的人感谢神,不吃的人也感谢神,我们顶上都有一位为我们的罪死而复活的主,我们有什么好争的呢。我们要回到的点,无论是吃的还是不吃的,熟的还是不熟的,回到的点都是我是为主做这件事情的,那我心里就很喜乐,然后我跟主的关系就更近。这是这一大段,7节开始讲的道理,他说,
罗马书14:7-8
7 我 们 没 有 一 个 人 为 自 己 活 , 也 没 有 一 个 人 为 自 己 死 。
8 我 们 若 活 着 , 是 为 主 而 活 ; 若 死 了 , 是 为 主 而 死 。 所 以 我 们 或 活 或 死 ,总 是 主 的 人 。
这一节我们可以把它划下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为什么放在这里讲呢?因为这才解释了14章这个结论为什么是这样?这结论是什么呢?我们不要彼此轻看或论断,你有很大的自由。但我们如果把这自由当作我就是想做啥做啥的,我就自己做主的,那这个自由就变成了我的网罗了,我就变成了我真的要犯罪的温床了。
保罗在这里进一步的解释了这个自由的基础,是我们不再是自己的主,我们是主的仆人,我们是耶稣的仆人;哪有仆人自己来说这件事情我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我很高兴,我愿意做就做,这是我想做的,所以我就做。没有仆人这么讲的,仆人一定说这是我的主,我为他做的;只是,我们并不是在所有事情上都很清楚的,说这件事情,这就是主一定告诉我要做的。
我今天吃青菜还是吃萝卜?那我该怎么做呢?我里面的良心告诉我是什么我就做,但我知道我吃青菜也是为了主,我吃萝卜也是为了主;我吃青菜也感谢主,我吃萝卜也感谢主。如果说青菜、萝卜这样的选择,我们都可以做到这样的一个真理应用的话,那我们在凡事上就都可以了。我吃猪肉也感谢主,我不吃猪肉也感谢主;我只吃素菜也感谢主,我吃肉也感谢主;我学音乐也感谢主,我学美术我也感谢主。所以,无论做什么,我的生命是主的,我们自然就不会彼此轻看或者论断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
到9节、到12节还是在讲一样的事,只是到第12节,他说
罗马书14:12
12 这 样 看 来 , 我 们 各 人 必 要 将 自 己 的 事 在 神 面 前 说 明 。
这里我们做个解释,这不是罪的审判台,因为我们再一次强调14章是对基督徒说的话。在神面前说明叫基督台前的审判,这个审判是奖赏的审判,是赏赐的审判,因为定罪的事已经过去了。地上的不信的人要经历的审判叫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是《启示录》的最后的部分讲到的,那个是定罪的审判。
在这,14章12节,神告诉我们,我们每个人做的事,我们最终是要(基督徒做的事)拿到神面前让他看,有的他会奖励我们,有的他会责备我们。无论奖励或者责备,我们都已经因为信他而得洁净了,我们都已经永恒的生命是已经有确据了。
在14章的最后,13节到23节的部分,又上升了一个层面,在讲我怎么做选择。如果前面说我选什么都是对的,彼此不要轻看和论断;然后不要这么轻看和论断的原因,是我们都是主的仆人,为主而活,为主而死的话;那我们还是希望我有一个真正好的选择的原则,是不是有呢?有的,这就是14章的13节到最后。这一段的应用性特别强,这就是告诉我们,我们在地上做不是犯罪的事情,我该怎么做决定?结论就是14章的第23节,凡 不 出 於 信 心 的 都 是 罪 ,这就是结论了。
我们怎么来选?我到底是去做工人还是做农民呢?学这个专业还是那个专业呢?我到底是去这个地方住还是那个地方住呢?凡 不 出 於 信 心 的 都 是 罪 ,所以神会把这个声音放在我的良心里,我认为这件事情是出于神的,我为神而做这件事情,那我就去做,这件事就应该这么做,这就是一个原则。同时,我们还有一个方式,就是我要看做这件事情,我对别人的影响是怎么样的?14章的第13节,
罗马书14:13
13 所 以 我 们 不 可 再 彼 此 论 断 , 宁 可 定 意 ,谁 也 不 给 弟 兄 放 下 绊 脚 跌 人 之 物 。
什么叫给弟兄放下绊脚跌人之物呢?就是我要把我的自由选择,我要放弃;然后我看我身边的弟兄,他是不是软弱的,我比量他的信心来做决定,这个是一个最高的标椎。我们看从14章的1节开始到现在,我们已经看见不停的往上走,是有一个信心往上升的过程:最初的时候,神告诉我们,我们是有自由的;然后在这自由里,我们不要彼此的论断和轻看;在这自由里,我们要感谢神,把自己的心思意念交给他;在这自由里,我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但是最后还有一个,在这自由里,我放掉我的权利,这就是十字架了,这就耶稣基督做的事了。
我们来看14章的15节,
罗马书14:15
15 你 若 因 食 物 叫 弟 兄 忧 愁 , 就 不 是 按 着 爱 人 的 道 理 行 。 基 督 已 经 替 他 死 , 你 不 可 因 你 的 食 物 叫 他 败 坏 。
假设今天某一个弟兄他请我吃饭,我在食物上我是得自由的,我知道什么都能吃,海鲜也能吃;这个弟兄他就严格的守着,只有有鳞有翅的鱼才能吃,那对我来说我能不能就在这一餐上我吃个泥鳅,那肯定是不行,为什么不行呢?不是因为我的缘故,是为了他的缘故,因为他认为这些东西不洁净,我就比量他的信心,我就不吃。不是因为我没有这个自由,而是我的自由不是为了我的益处,神给我的自由是为了他人的益处,神永远让我们在这地上的是成为他人的祝福,这是我们在这地上真正活着的意义。
所以14章的17节说,
罗马书14:17
17 因 为 神 的 国 不 在 乎 吃 喝 , 只 在 乎 公 义 、 和 平 并 圣 灵 中 的 喜 乐 。
我吃什么喝什么真的不在乎,不是说我有权力吃或没有权利吃这件事情对我有多大意义。因为无论我吃或不吃,我有没有吃喝上的权利,有没有工作选择上的权利,这些事终究在我见主面的时候会过去,我死的时候都带不走的。但问题是,公 义 、和 平 并 圣 灵 中 的 喜 乐 ,这个是永恒里的,这个是我要带到永恒去的,这个是跟我的生命和信心相关的,这也是主在地上让我们成长,真正要长的那个部分。这么样既然对我这个有好处,我就这么做;这么做同样对软弱的弟兄也有好处。所以,第19节
罗马书14:19、21
19 所 以 , 我 们 务 要 追 求 和 睦 的 事 与 彼 此 建 立 德 行 的 事 。
21 无 论 是 吃 肉 , 是 喝 酒 , 是 甚 麽 别 的 事 , 叫 弟 兄 跌 倒 , 一 概 不 做 才 好 。
这个是最好的一个原则, 一 概 不 做 是因为不要想让弟兄跌倒。比方说,如果有个弟兄,他就是在守日子上他有很强的良心的声音,他就想这一天把它单独分别出来,就是为主而活的,一定要守着,这一天啥事也不干,这个是非常好的。当这一天,我们去和他见面的时候,我们就不要去谈世界的事,不要去谈工作的事,我们就一起跟他学习圣经,一起跟他祷告。
这里的原则,就是因为 无 论 是 吃 肉 , 是 喝 酒 , 是 甚 麽 别 的 事 ,刚才讲了有别的什么事,不能让他跌倒,我不能说这个你不需要的,主没有这么要求我们的。如果这么说,既败坏了他的信心,又使得神给我的自由,我却用在了自己的私利上;我并没有在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往上成长,也没有追求和睦的事。
总结起来,14章讲了一个综合的原则,就是我总是要回到我在神面前我要立的这个心,就是无论怎样,我有自由,我问我的良心,我可以做我就去做,只要这不是违反圣经的原则、违反地上的法律、违反道德的事情,只要不是我就可以去做。但是,我怎么做这个选择呢?我到底做或不做呢?我要看我这么做会不会伤害我身边的弟兄和姊妹,伤害他跟神的关系。当我们能把这几样都记住的话,我们就知道该怎么做地上我日常生活中的选择了,求主帮助我们。哈里路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