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读经

每日读经-《罗马书》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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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罗马书》的第七章,如果在《罗马书》的第六章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清楚的结论,也就是我们向罪,当看自己是死的,这个自己是老我,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这个自己是新人是新我。同样的第六章的后半段告诉我们要做义的仆人,义的奴仆,这是新我,要从罪的奴仆里得释放得自由,这个是老我。所以第七和第八章就给了我们两组鲜明的对比,一组是律法加老我,一组是圣灵加新人加新我。我们就可以很清楚的看见我们得救之后,重生得救之后,我们在成圣的路上,我们是怎么来成长的,到底在发生了些什么,我里面是如何真的能够越来越像基督的,这些都是在第七第八章里给了我们一个清楚的教义式的结论。所以第七第八章对我们今天的成圣的生活是非常有帮助的。

我们先看第七章,第七章的1节到第6节是一个部分,保罗在这儿用了一个比喻来解释,律法是跟我们是什么关系,他说的律法就像我们原来的丈夫,在律法里,我已经被定罪了,所以我死了。所以现在在活着的我呢,就可以不再跟从律法,可以去跟从圣灵了,跟从基督,跟从恩典,这都是一个意思。所以他这里用了一个妇人,在丈夫死了,就可以脱离丈夫,用这么一个比喻,来讲我们所嫁的两个人,两个不同的位格,一个是律法,一个是恩典,我曾经嫁给律法,嫁给律法的状态就是我觉得我一定要做到,我要靠着我自己的能力满足律法的要求,但是我却怎么也做不到,最后我只能承认我死了,因为我达不到律法的要求。但是当我死了,我就没有必要再这么做了,我要怎么样呢?我现在转向恩典,恩典耶稣基督祂把我一切做不到的祂都满足了,祂都做到了,我现在要做的就是跟着祂,祂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祂让我做的恰恰最后让我满足了律法的要求,这就是这件事最奇妙的地方。就是当律法不能行做不到的事呢,恩典让人做到了。

所以为了理解七章和八章,我们有必要用一个简单的比喻来明白,保罗在七章和八章用了很多教义式的话,但是最后他得出的结论就是我们会借着这个比喻来解释的,我们就可以把这个一个成圣的孩子,一个重生得救的人看成一个小孩子了,这个小孩子当他刚开始成长的时候呢,他要学习用筷子,学习用筷子他可能有两种的方式,一种就是按照规定,筷子要用好,那菜不能掉在地上,掉在地上就要接受惩罚,掉在地上的就说明是失败的,就要被定罪的,因为掉在地上就是一定没用好,这就是律法。所以这个孩子他有两个父亲,一个叫律法,一个叫恩典,假设他先跟着这个叫律法的父亲,他每次都是失败的,然后过了三个月了,他还是不会用筷子,现在他跟着一个叫恩典的父亲,这个父亲说的你所做错的,菜掉在地上的一切后果,我都帮你承担,你就跟着我,我告诉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所以这个父亲是手把手教他怎么用筷子,然后三个月以后,他学会了,但这个过程当中他也很多次掉在地上,他以前的现在的未来的掉在地上的菜,父亲都给他擦了,现在他会用了。所以在律法的这个孩子,这个孩子律法的父亲之下,他还有一个毛病,他会挑别的孩子掉在地上的错,他说你看他又掉了,他又错了,跟着这个叫恩典父亲的,这个孩子,他就学会了一个优点,他也会帮着父亲来帮助别的不会用筷子的孩子。

所以在这两个里面,就充分的体现了七章的1节到第6节要告诉我们的道理,这个道理是一样的,就是我们到底是靠什么能够服侍主,能够真的活出圣洁的生命,不是靠律法是靠恩典。第七章的第6节,他说,
罗马书7:6
6 但 我 们 既 然 在 捆 我 们 的 律 法 上 死 了 , 现 今 就 脱 离 了 律 法 , 叫 我 们 服 事 主 , 要 按 着 心 灵 ( 心 灵 : 或 作 圣 灵 ) 的 新 样 , 不 按 着 仪 文 的 旧 样 。

心灵的新样就是我愿意跟着这个爱我的叫恩典的父亲,我愿意跟着爱我的叫恩典的丈夫。我就跟着他,他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因为我知道他爱我,我做错的他都替我担了,我不用自己做主我就跟着他,我体贴圣灵,我不体贴肉体,我要做自己想做主的那个老我,我就看他是死的,他每次要出来,我就把他钉死在十字架上。所以这样的一个过程就是我脱离了,老我在律法里死了我就脱离了,现在我是跟着在爱的关系里跟着这个新的主,不是原来那个主,原来那个丈夫律法呢,我已经脱离了,现在我跟着这个新的丈夫新的父亲,叫什么呢?叫恩典。这就是这一段讲的按着心灵的新样。但是我发现当我们这么做的时候反而能够做到了,这就是第八章整体在讲的内容。

所以第七章是开了一个头前面,把这个比喻,但第七章的重点后面的半段主要是在解释律法跟我们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因为刚才这个头一开呢,我们会觉得那律法就没用了,律法是不圣洁的,这个是错的,所以保罗要做一些解释。所以到第八章保罗就告诉我们,我们在恩典里,我们就反而做得到了,我们最后做到了,律法没有让我们做到的事,就是我真的可以守律法了,我真的可以会用筷子。所以这是非常令我们感动的,就是如果没有基督,我们不可能有圣灵,我们也不可能在恩典里真的学会守神的律法。

所以在第七章的后半段,我们来看律法跟老我跟罪到底是个什么关系,我们不能讲律法是不对的。所以第7节保罗立刻就会问这样一个问题,
罗马书7:7
7 这 样 , 我 们 可 说 甚 麽 呢 ? 律 法 是 罪 麽 ? 断 乎 不 是 ! 只 是 非 因 律 法 , 我 就 不 知 何 为 罪 。 非 律 法 说 不 可 起 贪 心 , 我 就 不 知 何 为 贪 心 。

所以保罗在这一段里用了两次的断乎不是,13节,
罗马书7:13
13 既 然 如 此 , 那 良 善 的 是 叫 我 死 麽 ? 断 乎 不 是 ! 叫 我 死 的 乃 是 罪 。 但 罪 藉 着 那 良 善 的 叫 我 死 , 就 显 出 真 是 罪 , 叫 罪 因 着 诫 命 更 显 出 是 恶 极 了 。

这两个断货不是就打消了我们一个很重要的误区,就是律法是没用的,律法是不圣洁的,是没有意义的,错了,律法的意义,我们前面在三章的时候就讲的很清楚,律法是叫人知罪的,律法是一面镜子,我们不能给一面镜子赋予超出它的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功能,是不可以的。律法在这里它到底跟我的老我,跟我的罪在发生什么关系呢?这里的重点是要让我们理解罪,罪的可恶,这就是《罗马书》第七章的13节,《罗马书》七章的7节到13节的内容。在第7节的后半段说只是因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所以这个很有意思,就是律法本来是圣洁的,但是这样的一个命令给到我的时候,因为我是糟糕的,我是有罪性的,罪行是从亚当里继承下来的,所以圣洁的律法到我这儿呢,反而会使我变得愿意去犯罪了,我们就会觉得这个很难理解,很拗口,我们举个例子就能明白了,比如说那一个孩子,他跟妈妈在下雨天回家的时候,他本来走在路上挺好的,他妈妈叮嘱他前面有个水坑,你不要踩,这个孩子本来是不睬的,他妈妈一说他就去踩了,这就解释了《罗马书》七章的7、8两节的意思了。然而罪趁这机会就借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现在有了律法,诫命,律法就是诫命,诫命来了,罪活了,我就死了。这个用我们刚才讲的这个例子就完全能够理解了,妈妈不说这个诫命,不颁这个律法的时候,这孩子是不做的,因为他根本没想到要去做这件事。现在妈妈一说,他觉得我要去踩一下,这个却是挺好玩的,他就去踩了。所以当他听到这个圣洁的诫命的时候,他里面的回应是因为它里面有罪性,跟律法的圣洁一点都没有关系,我们一定不能说,这个母亲说的真糟糕,他要不说这孩子也不睬了,所以说母亲错了,这个是很荒谬的。这个母亲叮嘱他是对的,这个规定是对的,踩是不对的,但问题是这孩子却借着诫命,他却犯了罪,他一犯罪,他就死了,因为他就要被定罪了,本来这一路走过去,他并没有任何一件事需要被定罪,而他牵着妈妈的手一直走,走了300米回家了,这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因为有一个圣洁的命令搬下来,他却调动了他里面的罪性,这罪性借着诫命他活了,罪已活了,人就死了,这一段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律法老我以及罪在这里就整个关系就全出来了,我在罪中,被律法定了罪,我就死了,所以我的老我是死的,第七章再次呼应第六章的内容。

所以在七章的9节到第13节,还是在讲这个道理,13节,
罗马书7:13
13 既 然 如 此 , 那 良 善 的 是 叫 我 死 麽 ? 断 乎 不 是 ! 叫 我 死 的 乃 是 罪 。 但 罪 藉 着 那 良 善 的 叫 我 死 , 就 显 出 真 是 罪 , 叫 罪 因 着 诫 命 更 显 出 是 恶 极 了 。

所以不是律法叫我死的,是罪叫我死的,律法是公义的,犯了罪就会有公义的后果,但罪借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了,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就好比我们刚才举的这个例子,就这个罪借着这个妈妈的命令,就显出更是恶极了,所以是这个孩子里面的罪性导致的他的悖逆,导致他在律法面前是站不住的,是死了,是这么一个逻辑,这么一个关系,14节到最后(七章),就在讲了我里面的这个征战,就是我肉体的声音和从顺从圣灵的声音在我里面要打架的。所以在第17节,
罗马书7:17
17 既 是 这 样 , 就 不 是 我 做 的 , 乃 是 住 在 我 里 头 的 罪 做 的 。

因为他还是承接前面的讲律法是圣洁的,那为什么律法圣洁我还是会想要去犯罪呢?就是的确不是我,是这个罪性,所以罪是借着我的老我而有的一个动作,所以当我的这个老我,我把它钉死在十架上的时候,所以就没有载体了,这就是保罗在这里说的,罪杀了我,也是罪在我里面活的时候,我一踩了水坑,我本来不知道水坑要踩的,我一踩了罪活了,这个时候如果神立刻行审判,那我就死了,所以既然我已经死了,我就不能够再把我的主权交给一个已经死了的我,这就是保罗这一段写得出来的结论。就是我里面两个争战的声音,有一个是顺从老我的那个声音,我们是要看它是死的。所以我们来看第18节,
罗马书7:18
18 我 也 知 道 在 我 里 头 , 就 是 我 肉 体 之 中 , 没 有 良 善 。 因 为 , 立 志 为 善 由 得 我 , 只 是 行 出 来 由 不 得 我 。

所以我的肉体里是没有良善的,我是不能够体贴它的,这个道理很简单,就是我们在基督里,我们并不是学习一个方法,去改良我的老我,就好比我们在这地上有很多的老师,有哪一个老师是像耶稣那样为我死了呢?没有,那就说明我现在的问题不是靠着老师教能教好的,我要死了,因为我真正的那个老师自己也死了。他死了,复活了,他给我开了一条路,我现在要跟从他,我就不可能我不死我来改造我的劳务,这样的话他就不是我的老师,这一段讲的就是这个意思。我的老我里没有良善,我的老我里只有罪性。所以老我和罪性是也是一个配搭,没有办法的,新我和圣灵是一个配搭,就是我的罪性,我的老我是就是体贴罪的么,就是我就是想要这肉体,体贴肉体的。所以当罪活的时候,圣洁的律法就是要定我的罪,那我就死了。所以我在基督耶稣里我所经历的,我所看见的是一个已经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我。所以当我说我要信耶稣,我一定要弄明白,我心里接受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事实,就是我死了,埋了,跟主一同复活了。复活的就不是老我,复活的就是圣灵生出来的重生的新我,所以当我们在得救之后,在我们成圣的路上,我们为什么不能去体贴肉体呢?要去顺从圣灵,因为这肉体是死的,就是我是不可能在把任何的主权交给老我了,但我要体贴他的时候,我就已经在与神为敌了。

所以我们重生得救之后,我的一个很重要的转变就是我里面那个原来一直活跃的那个罪性,已经在我的老我上十字架的时候,完全失掉了对我的权柄,这是一个特别重要的事实。所以保罗在这里说,他说,21节,
罗马书7:21-24
21 我 觉 得 有 个 律 , 就 是 我 愿 意 为 善 的 时 候 , 便 有 恶 与 我 同 在 。
22 因 为 按 着 我 里 面 的 意 思 ( 原 文 是 人 ) , 我 是 喜 欢 神 的 律 ;
23 但 我 觉 得 肢 体 中 另 有 个 律 和 我 心 中 的 律 交 战 , 把 我 掳 去 , 叫 我 附 从 那 肢 体 中 犯 罪 的 律 。
24 我 真 是 苦 阿 ! 谁 能 救 我 脱 离 这 取 死 的 身 体 呢 ?

所以他就在讲我这身体最终是死的么,但是这个身体它会给我一直的影响,我里面另外一个重生的我是要去顺从神的声音,但是我身体的这个声音,肉体这个声音它不断地在影响我,那我怎么办呢?25节就有结论了,
罗马书7:25
25 感 谢 神 , 靠 着 我 们 的 主 耶 稣 基 督 就 能 脱 离 了 。 这 样 看 来 , 我 以 内 心 顺 服 神 的 律 , 我 肉 体 却 顺 服 罪 的 律 了 。

这个就是非常非常清楚,什么是存到永远的呢?我的灵。什么是进坟墓的?肉体么。我是要去体贴一个存到永远的呢?还是顺从一个要进坟墓的呢?这个是不用解释的,是很简单的。除非我重生得救的时候,我就根本不是这么理解的,我可能有其它的角度认为我想要耶稣,只要我们明白福音是真的从让人重生得救的这个角度,我们一定是做了一个决定,我不要罪,我恨惡罪,我转向神,我愿意体贴永恒,我愿意体贴永生,我愿意体贴圣灵,我不愿意体贴肉体,不愿意贴老我。

所以这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结论,到了第七章,所以在这儿保罗只是重新在告诉我们一遍,就是我们的老我已经死了,一定不要再把主权交给它,当我们要做决定的时候,也许会受到老我的影响,但这个时候我们要凭着信心相信神会加我力量,我要远离偶像,归向神,我要在一切的事上不要因怕死作罪的奴仆,不要受肉体的影响,就把自己的主权交给圣灵,交给神。当我们决心这么做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有很神奇的事会出来,就是主会使我们有力量,就是这样的力量是最好的证据,就是人重生得救了,这个并不是说人在律法之下没有不会做这种努力,而是人在律法之下做的任何一种这种努力都是失败的,这就回到我们在七章一开始那个比喻,不是说一个叫律法的父亲的孩子,他不努力用筷子,而是他所有的努力最终都失败了,因为他怕被定罪他怕死。而在恩典下的这个孩子,他努力最终能结出圣灵的果子,因为他知道他父亲爱他,他一无挂虑的向着标杆直跑。所以律法使他做不到的事,他最终做到了,但这个过程中,他是一定不在把自己交给那个要拖他后腿的声音。所以在这儿人首先要做的一个转变,就是一定要在得救之后相信,我是已经死了,我不要再听那个老我的声音,神告诉我做什么我就去做什么。一定不会让我在这一切我愿意顺服祂的事情上能够失望的,我们一定会说哈利路亚!感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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