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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Dunlap主讲教会的真理系列之七:金钱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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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讲主题是金钱奉献。

先讲两个跟财务有关的故事。戴德生在他20岁出头的时候就去了中国传讲耶稣基督的福音。当时很多传教士都住在沿海的大城市,而戴德生想到中国的内地去,给更多的人传福音。他领导的内地会有八百多个同工,经过他们的努力,中国内地成千上万的人信主得救了。他所相信的金钱方面的原则是:神的工人不应该为自己做广告,不应该去跟向别人要钱,而是祷告求神,神会供应他一切财务上的需要。戴德生在中国工作了五十年,从来没有写过一封筹款的信,也没有做过大型的筹款活动。他所做的事情就是向神祷告,求神供应内地会八百个同工以及他们家人的所有需要。戴德生的这个行事原则是从圣经中读出来的,他看到使徒保罗和彼得他们都是完全信靠主来供应他们经济上的需要的。

和戴德生同时期,在英国有一个弟兄叫乔治.穆勒,他在英格兰的布里斯托开设多家孤儿院,照顾了很多孤儿,有段时间孤儿院里同时住了2000个孤儿。他一生中照顾的孤儿超过了一万名。乔治穆勒弟兄也是信奉这个原则的,他认为不应该向政府要钱,也不应该向教会和其他的信徒讨钱,而是向神祷告,完全依靠神供应他们所需的一切食物和其他资源。他也是在圣经里面看到了这样的原则。他会引用【诗8110祷告“你要大大张口,我就给你充满。”

旧约律法要求以色列人十一奉献,即一个人的收入所得,包括牲畜、庄稼和其他一切收入的10%交给祭司,奉献给神。到新约以后,十一奉献这个词只出现了一次,而且没有这方面的指示和教导,也没有哪个教会或者哪个基督徒十一奉献的例子。新约的原则是,神把感动放在我们心里,让我们愿意为那些全职服侍主,在各处为主劳苦的人奉献金钱。

新约里面讲了很多关于金钱和其他资源的内容。在前三卷福音书里平均每六节经文中就会提到一次钱、财富、财主、积累财宝等话题。主耶稣在福音书里面讲了38个比喻,其中12个跟钱有关。可见主耶稣在金钱财产这方面讲了很多的道理。使徒行传的第二章就开始提到信徒之间给予实际需要上的帮助。在第四章32-37节讲到信徒把自己的财物拿出来和其他经济上有困难的信徒一起分享。第五章讲到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在卖田地的价银上的对神撒谎。第六章一开头就讲到供应寡妇的饭食,而且为这事特别选出七个执事来管理。第十一章讲到那个时候耶路撒冷发生了大饥荒,其他地方的信徒筹款来帮助正在饥荒中受苦的耶路撒冷的基督徒们。金钱不管在福音书里,还是在使徒行传,还是在使徒书信里面都是一个重要的话题。我们作为基督徒,知道应该怎样使用钱来帮助神的工作是很重要的。

一、地方教会收取金钱奉献的原则

【林前161-2】“论到为圣徒捐钱,我从前怎样吩咐加拉太的众教会,你们也当怎样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进项抽出来留着,免得我来的时候现凑。”那时候以及今天的教会的一个普遍的做法是收奉献的金钱,然后去帮助神的工人、穷人和寡妇。这两节经文里有很多关于金钱奉献的重要原则。

1、收取奉献不应在压力下进行。保罗说,我来的时候你们不要现场临时收奉献。他的意思是说,我到你们那里的时候会给你们讲道,也会给讲我旅行传道的经历,如果那个时候当场收奉献,你们会感到很大的压力,会被迫多给。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信徒奉献金钱去帮助别人这件事,不应该在有压力的情况下去做,而是怀着捐得乐意的心,是愿意捐的,而不是在强大的压力下被迫捐的。所以,新约金钱奉献的一个总体原则是是要有一颗捐得乐意的心,是神在一个人心里做工以后,他心甘情愿、高高兴兴地奉献的。这跟旧约不同。旧约的十一奉献是必须的,强迫的。在新约,奉献的动机是要出于对主耶稣基督的爱,是一颗愿意的心,愿意去帮助别人,愿意去资助神的仆人。

2、收取奉献应该定期、常规进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即每周日都应该这样做。

3、各人要提前存留一部分收入,预备好奉献。有的翻译版本说,要把一些进项抽出来存在仓库或其他专门的地方,等到收奉献的时候拿出来献给主。这是一个很好的做法,每个星期你都思考一下要把收入中的多少奉献给主,并为此祷告。我自己也照这些原则操练过。我除了每个星期的常规奉献以外,还会存一些钱。遇到教会或其他信徒有突发需要的时候,我能够从我预先存的这些钱里面马上拿出来帮助他们。你可以在你银行账户里面单独存一笔钱,或者在家里放一些现金,等到什么时候教会哪个信徒有需要的时候,或是有传教士路过你们这个地方的时候,你马上就能可以把这些钱拿出来给他们。

4、奉献金钱是各人的事情。每一个基督徒都应该这样做,不只是教会的长老或者教会的领袖,每一个基督徒都要把一些钱存下来用在主的工作上面。很多年前我在信箱里收到一个佛州家庭寄来的信,里面是给我的奉献款。寄信的不是全家,而是这家最小的那个儿子。他那时只有14岁,在一个杂货店里打工。他就有这样的感动,每周都把一些钱存下来,献给传教士或者其他主的工人。不论年老年少,每个基督徒都按这样的方式把收入的一部分存下来献给主,地方教会把这些钱收集起来用于支持神的工人和神的工作,这就是主供应神的工作一切所需的方式。

二、地方教会财务管理的原则  

1每个基督都应照自己的力量奉献。

【徒1129-30】“于是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送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他们就这样行,把捐项托巴拿巴和扫罗送到众长老那里。”那时耶路撒冷有一次大饥荒,到处都是饥饿的人。那个时候政府援助这样的事,只能靠其他基督徒们去帮助这些挨饿的基督徒们。捐钱的是距离耶路撒冷大概200英里的安提阿这个地方的教会的基督徒,他们想要帮助耶路撒冷的基督徒。

这里提到“门徒照各人的力量捐钱”,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参与其中。我们教会实践这个原则的做法是,给每一个基督徒同样的机会参与到具体的传教士项目当中。我们每两年一次为传教士的项目祷告并筹款资助。最近有一个从肯尼亚来的传教士告诉我们,那里的信徒需要圣经。当地的信徒说两种主要的语言。我们就决定筹钱买这两种语言的圣经,送到肯尼亚去。令我震惊的是,我们这个小小的地方教会所有的信徒都积极地参与到这个项目当中来了。而且今年我们用了一个不同的操作方式,不是像以前那样以教会整体的名义捐一笔钱,而是教会拿出500块钱,然后各人在这个基础上按照自己的力量捐赠。会众们对这个项目的奉献热情让我很感动。

2、双人管理原则。安提阿教会派了巴拉巴和保罗两个人去送捐赠的款项,而不是一个人,为的是避免任何的怀疑。【林后820-21】“这就免得有人因我们收的捐银很多,就挑我们的不是。我们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这个例子是马其顿教会的信徒为耶路撒冷的信徒捐款,保罗特别提到众教会挑选了一位弟兄与保罗他们一起把捐资送到了。这样做是为了“免得有人挑我们的不是”。他们要在人的面前显明他们是诚实的。在使徒行传六章讲到教会选出了七个执事来专门管理寡妇的每日供给。

我所在的佛罗里达州曾经有一位老绅士一直是一个人在管理一个地方教会的财务。人们后来发现,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他一直从教会的奉献款里偷钱,虽然他从外表看起来是最和善最诚实的一个人。最后那个教会不得不要求他离开。如果只有一个人来管理财务的话,对这个人的试探就太大了。两个及以上的人管理教会的财务是明智的,不仅是对地方教会的保护,也是对管理的人的保护。

3、不收不信的人的奉献。【约三7-8】“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新约的一个原则是,主的工由信主的人支持,不能从不信的人那里收钱来支持耶稣基督的工作。实际上,神的子民也的确在非常慷慨地支持各处的传教士和神国的工作。

4、从已有的钱财中奉献,而不是空口许诺。【林后812】“因为人若有愿做的心,必蒙悦纳,乃是照他所有的,并不是照他所无的。”我们的奉献不是根据我们在信心里的许诺或愿望,而是从我们已有的钱里拿出来。曾经发生过这样的情况,在一些传教士工作晚餐上,有些人会承诺要给这个传教士或者某个项目捐献某个数量的钱,但其实他当时并没有这些钱。后来他发现自己的财务有困难,他所答应的给的钱就拿不出来了。

5、教会的奉献款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有需要的寡妇。在新约时代,如果一个妇人没有丈夫,也没有子女的话,她就完全没有养生的能力,需要教会来帮助。二是因为贫困或者饥荒导致生活必需品缺乏的人。教会也要帮助这样的人。我们教会曾经有一家信徒,丈夫失业了一段时间。我们教会尽我们所能帮助他们付了这段时间的房租以及帮助他们购买生活用品。三是神的工人。在新约中我们看到使徒保罗及其他神的仆人是接受地方教会以及个人信徒的捐赠的。四是某些有需要的群体。有些捐款是给到有需要的一群人,而不是单个人。比如我们教会购买的圣经就是寄到印度或非洲的一群信徒那里去的。这些钱分发要指定专门的人,而且这些人要跟地方教会的长老有联系,在教会长老的监督下办理钱款的分派。

三、各人金钱奉献的原则

1、金钱奉献需要自我牺牲。福音书中讲到有个寡妇捐献两个小钱的故事。这两个小钱是她全部养生的。她就是用舍己牺牲的精神来奉献的。【林后82】“就是他们在患难中受大试炼的时候,仍有满足的快乐;在极穷之间,还格外显出他们乐捐的厚恩。”他们自己本来已经很穷了,还慷慨的把钱捐给别人,这是多大的自我牺牲呢?【来1316】“只是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因为这样的祭是神所喜悦的。”

2、捐得乐意的心。【林后83】“  我可以证明他们是按着力量,而且也过了力量,自己甘心乐意地捐助。”奉献的动机应该是出于爱和主的恩典。主耶稣就是我们最好的榜样。【林后89】“你们知道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他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他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

3、奉献是个人的决定。【林后97】“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难、不要勉强,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就是说奉献多少是他自己想好的,这是他个人在神面前做的决定。没有指定的金额或者比例,没有人告诉你必须捐多少,都是个人自己的决定。所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我们每个人都是高高兴兴地按照自己的决定去捐,没有别人强迫,也没有别人告诉我必须要捐多少钱,而是按照神放在我们心里的意愿去捐的。

4、提前计划。在来参加聚会之前,你就提前把一些钱按照你的意愿存起来,然后到收奉献的时候再拿出来。

5、你给神的,神会加倍偿还。神不是一个欠账的神,你给神的,祂必定还你。【林后968】“‘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这话是真的。……神能将各样的恩惠多多地加给你们,使你们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样善事。”这样的事情我见证过很多很多次。很多人告诉我他们自己的经历,他们越是把钱献给神,神给他们的资源就越多。

6、把钱给出去,不是损失而是获得。我认为【太620】“只要积累财宝在天上”的教导也是跟把物质资源献给主这件事有关的。当我们把地上的物质财富给出的时候,就是积累财宝在天上了。所以,当你奉献的时候,神不但会更多地给你,而且还在天上为你积累了财富。

7、金钱奉献会带来对神的感谢和赞美。【林后912】“因为办这供给的事,不但补圣徒的缺乏,而且叫许多人越发感谢神。”这节经文告诉我们,当你奉献金钱给地方教会或者信徒个人,不仅祝福了得着资助的人,而且你的慷慨捐赠“叫许多人越发感谢神。”我们献出的金钱,总是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让受益的人因神供应他们所需而大大感谢赞美神。那位去肯尼亚的传教士告诉我们,他把我们捐赠的圣经给了一个不信的人,他因此信主得救了,他还给当地监狱的囚犯送去圣经,很多没有圣经的信徒也拥有了自己的圣经。他说,每一个拿到我们捐赠的圣经的人都赞美神,感谢神给他们圣经,让他们可以学习神的真理。

8、施舍的事要行在暗中。【太63-4】“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施舍的事,只要有一个人知道就可以了,这个人就是神自己。不管你是给信徒或者不信的人财务上的支持,还是奉献给地方教会,都要悄悄地做,没必要让任何人知道你给了多少,给了什么。19世纪的时候一个普遍的做法是,如果有人奉献的钱很多,就会把他的名字写在墙上的告示板上,或者把他的名字登在杂志上。当时乔治.穆勒弟兄就曾经拒绝这样做,他拒绝公布捐款的金额。

9、奉献金钱给神之前先还清欠债。【罗138】“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如果你有欠账在外的话,先把债还上,然后再奉献给神。神也希望你这样做,否则就不是一个好见证。CMML(北美的一家帮助把奉献款送达传教士的宣教组织)曾对差派传教士的地方教会建议,当一个人在去另外一个国家做传教士之前,应该先把当地的欠债还清。当你把身上的负债和责任都解除了,就可以自由无负担地去别的地方服侍了。

以上都是在神的话语中找到的与财务相关的原则。只要我们照着去做,就一定会发挥很好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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