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教会和你

“我要建造我的教会,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马太16:18)。“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以弗所书5:25)。

你爱耶稣所爱并为之舍命的教会吗?

你也许这样回应:“但是,什么是教会?在众多教会中哪个才是真正的教会呢?这些都太让我困惑了。教会里有很多事以及教会的历史,我都不能认同,也不想和它扯上关系。一个人不一定非得去教会才能成为基督徒。我可以按自己的方式敬拜上帝。”

圣经没有教导我们说教会是一个地上的人的组织,用一个特殊的名字标识,教会成员都冠以一个只属于他们组织的特别的标签。很多组织是这么做的,认定他们是属彼得的,属施洗约翰,属宗教改革家,比如路德的。有些人甚至把主自己作为他们组织的创立人(哥林多前书1:12)。但是,所有的基督徒从来不是属于某一个单独的教派团体的。不但如此,很明显,并不是所有这些教派团体的“成员”都是圣经意义上的真基督徒。根据圣经,真正的教会中只有基督徒,没有任何一个非信徒。这是一个什么组织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明白“教会”这个词的意思。人们认为教会是指一个教派组织,一个基督徒聚会的建筑,星期天举行的敬拜活动,或者只是一个宗教团体而已。而这个词的意思是“被呼召出来的一群人”。在使徒行传19:32里,“教会”被翻译成另外一个同样意思的词是“聚集的人”,指的是一群异教暴徒来聚集到一起。既然这个词指的是一群活的人聚在一起,而不是一个建筑,一个组织或者一个宗教系统,有时候基督徒就把他们所在的当地肢体叫做“集会”,因为这是一个符合原意的翻译。有人曾说:“当你看见一群人星期天走进教会敬拜主的时候,更准确的说法是‘教会走进了一个建筑物’,而不是说‘人们走进了教会’”。

他们是从哪里被“呼召出来”的呢?圣经说,我们作为基督徒是“从黑暗里被召出,进入神奇妙的光明中”(彼得前书2:9)。我们被召出是藉着福音(帖撒罗尼迦后书2:14),“迁到神爱子的国里”(歌罗西书113),这样的呼召是藉着基督之恩(加拉太书1:6)。所以,教会就是一个被赎出来的,在主耶稣里的真信徒的群体。

有时候,我们是从整体来看这个群体的,包括各个年代和种族。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叫它普世教会(包括每个时代的每个基督徒)。而且因为历代基督徒从来没有在同一时间一起聚会过,所以也被称为是奥秘的,只在神的意念中作为一个统一体存在。圣经里更多时候讲到教会都是指地方教会,指信徒们在一个特定的地方聚会。(罗马书16:1,哥林多前书1:2,帖撒罗尼迦前书1:1,腓利门书2节和启示录2-3章)

什么构成一个地方教会呢?肯定不是某一个宗派的名字。这样的做法是神所禁止的。(哥林多前书1:10-17)。圣经告诉我们在主里的信徒被为“信而归主的人”(使徒行传5:14),“门徒”(使徒行传9:1),“基督徒”(使徒行传11:26),“圣徒”(以弗所书1:1及其他经文)以及“弟兄”或“兄弟”(雅各书2:1)。信徒们用这些名字平等地称呼彼此,而不会把他们作为某个特殊阶层从其他人中区别开来。有句话说得好,我们在天堂不会按照宗派分开坐。那我们在地上为什么要如此呢?

是不是一群基督徒时不时为了任何目的聚在一起就构成了教会呢?很明显也不是。某个地区的信徒定期聚会是为了这些圣经规定的目的:教导、彼此交接、祈祷和擘饼(圣餐仪式)(使徒行传2:42)。他们有教会的领导者,就是监督(牧者)和执事(腓立比书1:1)。圣经也规定了做监督和执事的条件。(提摩太前书3章,提多书1章)。信徒要对他们的教会和教会领导人负责,不能随意在不同教会间转来转去。教会领袖要为他们的羊的灵魂向神负责(希伯来书13:17,彼得前书5:2-5)。反过来,会众也要顺服教会领袖,尤其当他们跟随主的时候。(希伯来书13:7-8)。而那些不固定在一个教会的流动基督徒们和牧者之间是没有这样的关系的。事实上,圣经没有描述过任何一种和当地教会分离的独立的信徒,除非那些因为不当行为被赶出教会的人(哥林多前书5:12)。

如果一个团体不为人施洗、不领圣餐、不系统地教导和监督会众、不指定领导人,也不作为一个整体定期认真地聚会,就不能成为一个教会。因此,如果一个致力于传福音、校园事工甚至海外传道的服事机构不承担教会全部功能,也不能称其为教会。一般来说,这样的组织不会自称教会,和这些组织的联系也不能替代你积极参与地方教会生活。

教会也称为“基督的身体”(以弗所书5:23),信徒被形象比喻成起不同作用的身体器官。(哥林多前书12:12-26)。为了这个目的,这段经文教导我们每个信徒都被赐予一种或多种属灵的天赋(恩赐),为的是帮助其他基督徒属灵的成长和各尽其职(以弗所书4:11-12)。没有一个基督徒有全部的恩赐。我们不期望某一个基督徒领导全部的属灵事工或承担主要责任。这是整个肢体的工作,每个成员都应该参与服事。

因为这个以及其他原因,我们没有看到一个新约的教会是只由一个有恩赐的人领导的(使徒行传20:17,腓立比书1:1)。“神职人员”这个词没有在圣经里出现过,圣经里也没有“平信徒”这个词。我们只有一位主人,就是基督,所有的基督徒都是弟兄,耶稣教导我们(马太福音23:8)。我们不是像神职人员平信徒体系那样把人划分为不平等的阶层,不同阶层有不同特权。我们的主曾批评那些追求和使用宗教头衔的人(马太福音23:7-11)。任何使用“教士”头衔,或其他类似差别性神职称呼的做法都没有根据。所有的信徒都是神的祭司(彼得前书2:5,9),而不是只选择少数有头衔、穿长袍,拥有神学学位的人。正因如此,他们才能而且也应该向神献上属灵的祭(希伯来书13:15)。基督是教会唯一的头,而圣灵是他实际的代表(约翰福音14:16,26)。圣灵带领我们敬拜(以弗所书2:18),给我们祷告的灵感(罗马书8:26-27),加给我们讲道的力量(帖撒罗尼迦前书1:5),指导各样工作(使徒行传13:2,16:6-7),兴起领袖(使徒行传20:28),分配恩赐(以弗所书4:11)和带领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约翰福音16:13)。全部的弟兄都应该有机会参与敬拜(哥林多前书14:26),而不是只有一个有特权的人把持全部的领导权。

圣经里唯一的成员资格就是在基督身体里的资格(以弗所书5:30),这资格是在我们归信的时候就获得了,而不是通过加入一个组织。圣经里的确提到在地方教会里的彼此相交(使徒行传2:42),领圣餐(哥林多前书10:21),以及其他方面(约翰一书1章)。这些都是全体基督徒都应该自然而然渴望并享受的。健康的属灵状态和正常的愿望会带领每个信徒融入地方教会令人满足的团契关系里的,而不是在不同地方飘来飘去,或者哪里的聚会都不参加。

既然我们这群被呼召出来的信徒聚集起来不是归在某个教派名义之下,也不是某个领导人的才华和恩赐之下,那我们是聚集到谁或者什么之下呢?为什么不聚集到耶稣名下呢?“万民都必归顺他”(创世纪49:10)。“招聚我的圣民到我这里来,就是那些用祭物与我立约的人”(诗篇50:5)。耶稣说:“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在旧约的时候,神在当中,是敬拜的中心,在永恒里面耶稣也是这样。所以,今天的教会也要这样做。

最后要强调一点:关于教会正确的教义并不意味着信徒在实践中就能做对。在旧约中,神清楚地教导他的子民,没有生命的徒有其表毫无意义。除非有属灵的生命力、为基督舍己的奉献、热情的敬拜和团契、有负担和充满活力的向外拓展、纯净的生活和教义,否则圣灵不能有效地在教会中间做工。如果所有的信徒都要寻求和新约教会建立关系,那就要求这些教会都得按新约教会的样式去做。教会领导人有责任去看自己的教会是否遵照神的话去做了,而他们自己要站在最前沿成为榜样并训练别人。

有效加强圣经的教导;鼓励和培养年轻人;小组的团契和家庭圣经学习,家庭探访;牧养和咨询;个人的门徒训练;今天一个执行神旨意的进取的教会应该有上述这些标志。

 

神爱教会。我们相信他爱并且认可我们和你们的地方教会是遵行他旨意的。如果不是的话,按照神的话审视教会的方向,并祷告求主把教会带回合神心意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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