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读经

每日读经-《约伯记》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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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约伯记》十一章。这时候第1轮对话里的第3个朋友琐法上来了;之后的对话也都是这样——朋友说的篇幅短,约伯说的篇幅长;而且是越来越长;直到最后一段约伯有一个很长的自我陈述。

所以约伯很显然(我们可以把当时的画面重新在脑海里回放一下)情绪在慢慢的激动(或急躁)——三个朋友对他的话使他里面那跟神想要争辩的心越来越重;看自己的委屈和义看得越来越重,这个是约伯在经历的;而这三个朋友在经历的,也因着约伯不愿意认罪,越来越急躁;所以这时候第三个朋友琐法说的就比前面两个要重了。

第1个,以利法说的是用自己的经历(其实更像安慰的)说,你看我们都经历过,是从“我”的角度来说的;昨天比勒达这三章(从第八章开始到第十章的这一番对话)是用的历史,他说我们知道古人也是这样的;琐法直接就指责约伯自以为义。所以十一章的话对约伯来说是比较重的,他是怎么说的呢?
约伯记11:1-3
1 拿 玛 人 琐 法 回 答 说 :
2 这 许 多 的 言 语 岂 不 该 回 答 麽 ? 多 嘴 多 舌 的 人 岂 可 称 为 义 麽 ?
3 你 夸 大 的 话 岂 能 使 人 不 作 声 麽 ? 你 戏 笑 的 时 候 岂 没 有 人 叫 你 害 羞 麽 ?

琐法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假设——约伯一定是因为罪。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假设!其实从琐法的角度,他可以有两个选择:当他看见前面已经有两个朋友跟约伯对话,约伯完全没有接受的时候;而他们三个又没有直接的证据知道约伯是犯罪的(比方说哥林多教会有个人收了他的继母,这个就是直接的证据,全教会的人都知道为什么神要借着保罗告诉会众,告诉这个教会的牧者,一定要处理这样的罪,因为这是显明的。但在这里没有,琐法和约伯的对话里,琐法是完全以他自己的判断为依据来行事的),所以,这样的判断为依据来行事,就成了论断了——我们可以有判断,因为我们在辨识诸灵的时候,也会有判断;但是我们要知道我们的有限、我们要把我们所有的判断交在神最后祂的主权里。

所以琐法他可以有两个选择:他可以看见两个朋友说完约伯情绪很激动,也一直说“我知道”来陈述他的观点,他可以想到也许约伯的确不是因为罪;也许我们有一些不知道的事情;也许神在做一些很奇妙的事情,这是真正谦卑的做法;这也是为什么神说“这三个朋友论述的不如约伯论述的是”——他们把神框住狭小了;不但如此,琐法把这样的认知放在自己的骄傲里了。

所以,如果说三个朋友谁在这样的认知上离神最远呢?其实是琐法——他坚定的认为他一定不会错;当他坚定这么认为的时候,他离错就不远了。这是琐法进到跟约伯的对话里特别糟糕的一个起点——他坚持认为你一定是有罪的。而且他说“你戏笑的时候”,这就很有意思了:戏笑这个词不能乱用的,除非他看见的;从约伯之后的陈述,我们不觉得约伯曾经有过戏笑的例子有见证人,那琐法为什么这么说呢?他说“你夸大的话”,约伯哪儿有夸大的话呀?所以在这儿琐法借着这个论述,他后面所讲的真理,就没有办法支持他前面的结论了。

神是赏善罚恶的神,所以他的观点和前面两个朋友也没什么区别,但他的应用偏差得更大了——我假定你一定是有罪的,然后我在这个基础上还补了一些细节:你是“说夸大的话”、你是“戏笑”的;这个细节他怎么补充的呢?我也不知道,总之他就是补充了;但这样的结果就使得他后面一番的讲论(更不令人信服)。如果我们说从第7节到本章的最后,读起来貌似好像没有什么问题;我们如果把这个应用在对的地方,的确是这样,第17节,
约伯记11:17
17 你 在 世 的 日 子 要 比 正 午 更 明 , 虽 有 黑 暗 仍 像 早 晨 。
18 你 因 有 指 望 就 必 稳 固 , 也 必 四 围 巡 查 , 坦 然 安 息 。

他是说什么呢?如果你,14节,
约伯记11;14
14 你 手 里 若 有 罪 孽 , 就 当 远 远 地 除 掉 , 也 不 容 非 义 住 在 你 帐 棚 之 中 。

这句话说的非常有道理——你在罪中这么做,就一定是这个结果,他讲了一个很对的道理;问题是他用错了人、他没有用在对的人身上。在新约的时候(应该是保罗教导提摩太的时候)说,你如果要收到这个状子,控告长老的,你要至少有两个见证人你才能收。所以,任何的罪责一定是要显然的证据,以及当事人也知道,的确这个事情是我错了,就像哥林多教会收了继母的弟兄,他是做了,全教会的人都知道,这就可以应用在琐法的这个论断上,那琐法讲的这些话就有道理了。但问题是,琐法脑补了一些没有的情节,然后他用了圣经的原则,这就大错特错了,这是我们极其要警惕的一个方式。

琐法有两个选择,他选择了一个他才是那真正自我为义的,导致他的话更进一步的把约伯推到了苦难里去。求神使我们警惕,以琐法为警惕的例子,求神光照帮助我们。哈利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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