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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读经 -《 箴言》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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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箴言》的28章。28、29章是所罗门补充的箴言里最后的两章,这两章都是在一个结构来告诉我们,就是恶人和义人,在这里和前面的“愚妄人”和“智慧人”,其实是一个意思;一直是在用这样的方式来告诉我们,什么是当行的,什么是我们要在镜子里照见,然后要警醒的。这里常讲的恶人,就是我们要警惕的对立面;这里讲的义人,或者说顺服神道的人,就是我们要学习的、要跟从的。


这个是一个结构,但是从中我们另外可以看见的一个角度,还是跟前面一样的,无论它是用愚蒙人来讲,还是用恶人来讲;无论用智慧人,还是义人来讲,它都是告诉我们有一个律在里面,这个律会有结果;同时这个律会有一些行动的建议给到我们。所以在28、29章,我们还是用这样的方式来看,首先我们来看结果。

我们都知道,这里讲到的结果,都是一个在地上最大概率的事件,但是在永恒里一个必然的结果。在永恒里神会使一切公义都得到彰显,虽然在地上并不是在有生之年都这样。但是,我们遵循这个规律,在有生之年依然最大概率还是会看见。我们前面已经反复讲了,我们就不再重复。但在这儿,我们会分几个点来看那些的律。

首先,28章的1节,
箴言28:1
1 恶 人 虽 无 人 追 赶 也 逃 跑 , 义 人 却 胆 壮 像 狮 子 。

这个让我们看见了,我们从律的角度,我们要看结果:一个是胆怯,一个是勇敢。勇敢是我们追求的;胆怯是我们规避的。我们常常告诉自己,要勇敢的时候,我们是给自己理由,以及给自己道理、教导,告诉自己要勇敢,但是我们从来都做不到。

圣经里,美善的都是结果,一切从神来的、从众光之父来的,一切美善的东西包括勇敢,包括圣洁,其实都是我们跟从神的结果。在这里给我们看见,胆壮像狮子,是因为他是义人。义人底下,我们等会儿会看,义人他的建议是什么?或者他的行动是什么?等会我们会看,事实上,就是跟随神的人,顺服神律法的人。那这种人,他自然就会勇敢。

这给我们一个很有意思的启示就是,我们去追求的勇敢,其实是一棵树上的果子,我们怎么得着呢?我们是从根、从种子开始。如果我的根和种子种下的就是悖逆神的道,种下的就是愿意跟从世界的教导,那我自然得到的就是28章1节前半段的“无人追赶也逃跑” ,这是必然的。所以这是让我们看见,这个律它的宝贵啊!

那同时呢,第2节它说,
箴言28:2
2 邦 国 因 有 罪 过 , 君 王 就 多 更 换 。 因 有 聪 明 知 识 的 人 , 国 必 长 存 。

我们追求的结果是国长存,规避的结果是君王多更换。但是,我们若不是守住前面两条,我们自然得不到后面的结果。这是在我们的概念里、人认知的概念里,我们会觉得我要追求的那样东西,无论我用什么样的方式手段,我要的是那个结果,这是人的方法。

但这个我用的方法,最终带来的其实是我不想要的结果,因为我用的方法是地上的方法、是罪过的方法、是恶人的方法、是悖逆神的方法。而这个方法自然结果呢,就是我胆怯,被追赶而逃跑,就是君王多更换,就是什么呢?就是,比方说在第8节,我们再用一个例子,就是财物的例子。28章有几个地方讲到财物,比方说第8节,
箴言28:8
8 人 以 厚 利 加 增 财 物 , 是 给 那 怜 悯 穷 人 者 积 蓄 的 。

这是非常震撼的一个让我们知道的概念!20节,
箴言28:20、22
20 诚 实 人 必 多 得 福 , 想 要 急 速 发 财 的 , 不 免 受 罚 。
22 人 有 恶 眼 想 要 急 速 发 财 , 却 不 知 贫 乏 必 临 到 他 身 。

这些都是让我们看见,我要追求的那样东西——我要追求勇敢,我要追求国长存,我要追求财富,但是,我用的方法,我用厚利加增,我想要急速,我想要快快地得着,这样的最终结果却是——,或者为怜悯贫穷者积蓄,或者招来受罚、穷乏;20节说,不免受罚;就是神的道要审判我;或者说穷乏,最终的结果却是相反的。

我们先把这样的一个律,让我们里面先剔除掉我们认为对的道理。我们看为小的,神看为大;我们前面分享箴言时,反反复复看见这个道理:我们看为大的,神说是小的。你自然的结果,自然就得着了。要勇敢,要安定,要富足,也是要按照神的道去行。这是一个自然的结果。

我们先看了这个点,我们再看建议是什么?我们怎么样才是义人,怎么样才是恶人呢?我们来看第4节,
箴言28:4
4 违 弃 律 法 的 , 夸 奖 恶 人 , 遵 守 律 法 的 , 却 与 恶 人 相 争 。

与恶人相争,那就是义人。义人是从哪来的?义人不是我自己彰显我的义,也不是说我去在与恶人相争中,我自然得胜;而是我转向神,我不是看着恶,我是看着神,我愿意信从祂,我把祂的律法记到心里,我愿意把我自己交在祂的爱和信实里,那我自然就会去守律法。我守了律法的结果,就自然会有我们刚才讲的那些律的后果。

第7节,它说,
箴言28:7
7 谨 守 律 法 的 是 智 慧 之 子 , 与 贪 食 人 作 伴 的 , 却 羞 辱 其 父 。

所以要遵守律法,谨守律法。第5节,
箴言28:5
5 坏 人 不 明 白 公 义 , 惟 有 寻 求 耶 和 华 的 , 无 不 明 白 。

建议是什么呢?是寻求耶和华,是以祂的律法为我的行为准则;那反面呢?就是第9节,
箴言28:9
9 转 耳 不 听 律 法 的 , 他 的 祈 祷 也 是 可 憎 。

然后在这个里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在第13节,它说,
箴言28:13
13 遮 掩 自 己 罪 过 的 , 必 不 亨 通 ; 承 认 离 弃 罪 过 的 , 必 蒙 怜 恤 。

我们肯定还是会没有遵守(律法)的时候,我们肯定还是需要向神有认罪悔改的时候,因为地上没有义人,没有一个在神的律法面前说我完全站立得住。但是神给我们开了一条路,就是最宝贵十字架救恩的路,就是赦免、恩典的路。我们相信,神必赦免我们。这个前提是什么?我愿意离弃吗?那我愿意离弃罪过,肯定是我承认我有罪了,我承认我没做到,然后求神赦免我。

这是一个一环扣一环的逻辑。当我们说我要去遵守律法,我要去谨守律法,我一定基于一个事实:我恨恶罪。当我做不到的时候,当我失败的时候,我可以到神面前去寻求赦免。所以在第13节说,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这里有个很重要的前提、隐含的假设,就是我不是神,有一个至高公义的神,律法是从祂出来的;那就意味着祂颁律法,祂行审判,祂也给怜恤,祂也给怜悯。这是非常强大的逻辑。

如果我觉得我是神,我觉得我可以判断一切,我对神、我对耶和华没有敬畏的话,我真谈不上去遵守律法,因为我就是律法制定者,我可以来解释这件事情该怎么做,我可以来定义这种情况下,什么样才是对的,什么样才是不对的;若是这样,我们就走到了13节的上半段:是必不亨通的。因为我以自己当神,我就自然遮掩自己的罪过,没有人会说我做的是错的。

除非,当我承认我是渺小的,当我承认有一个至高的主,有一个至尊的、没有谬误的律法、圣洁的律法,那好,我来到律法面前,祂光照了我;我错了,我才可能需要赦免。我说,我承认离弃罪过,我不遮掩,我是错的。在这个情形下,我们就认出了、看见了那赦免的主。祂是颁律法的主,祂也是给怜恤的主。这点极其重要。必蒙怜恤,蒙怜恤,蒙谁的怜恤?自然是蒙神的怜恤。

所以这里非常非常重要的13节,它告诉我们一个基石——我们能够遵守律法的一个基石,是我们跟给怜恤的、施恩的、赦免的主,有爱的关系。我们建立了这个关系,这关系建立在什么(基石上)呢?我承认,我相信;祂赦免,祂给予。基于这么一个关系,自然就会到第14节,
箴言28:14
14 常 存 敬 畏 的 , 便 为 有 福 ; 心 存 刚 硬 的 , 必 陷 在 祸 患 里 。

敬畏谁呢?敬畏那位颁律法、给怜恤的主。为什么心刚硬呢?因为我觉得我没有错,我自然就会刚硬。所以,无论是愚蒙人还是恶人,其实性质都是一样的,但表现形式不一样。恶人就是相对于律法、相对于罪来说的;愚蒙人就是相对于自己的行为,他没有智慧,他是懒惰的,他是寻求诡诈的。但是智慧人和义人,是遵守神律法的,是谦卑的,是敬畏神的,是愿意承认自己罪过的。所以这整个都让我们看见,什么才是真正的根基。

所以虽然箴言表面看,都是在讲一个一个教导的道理,但是它有一个回到一个基石上,就是我们常说的那句话:认识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我们的一切都要回到对主的认知、对主的信心上来。哈利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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