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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解读之二(Larry 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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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讲的内容是第二章和第三章。

【加21-14】“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唯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做奴仆。我们就是一刻的功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做使徒。)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我们在第一章里看到,对于那些扭曲福音的人,使徒保罗给予了非常严厉的警告。保罗在第一章里也反复强调,他所传的信息不是从人来的,而是从神来的启示。对于今天的我们,需要知道的重要一点是,神的启示已经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了,就是《圣经》。我们不需要从任何别的途径再去寻求神的启示了。

【徒151】“有几个人从犹太下来,教训弟兄们说:‘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徒155-6】“惟有几个信徒是法利赛教门的人,起来说:‘必须给外邦人行割礼,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使徒和长老聚会商议这事。”这件事在教会早期的时候是一件极其重要、影响极大的事情。因为教会刚刚建立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由犹太人组成,或者是转信犹太教的外邦人组成的。使徒行传好几次都记载关于割礼的争论。这件事非常危险,因为很容易教会就因此分裂了。他们讨论的一个焦点问题就是外邦人的地位是怎样的,以及外邦人在犹太人当中的地位又是怎样的。有人说,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就不能得救,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他们还说,给外邦人行割礼以及吩咐他们遵守摩西的律法是必须做的事情。

圣经把人类分成了两类,一类是犹太人,另一类就是非犹太人,即外邦人。对犹太人来说,割礼的仪式以及他们受割礼的特权是非常重要的。对今天我们绝大部分人来说,割礼只不过是医学上的一个手术。但是在教会初建时期可不是这样。要记得旧约里,圣经就把犹太人称为受割礼的人,把外邦人称为未受割礼的人。他们用受不受割礼来区分一个人是在神的约之内,还是在神的约之外。在他们眼里,这跟一个医学手术没有任何关系。于是在耶路撒冷,就召开了这样一场会议,使徒和长老,还有其他圣经教师们在一起讨论这个话题。

神拣选了彼得先向外邦人传的福音。【徒157-8】“辩论已经多了,彼得就起来,说:‘诸位弟兄,你们知道神早已在你们中间拣选了我,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知道人心的神也为他们做了见证,赐圣灵给他们,正如给我们一样。’”彼得说的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他说“知道人心的神,把圣灵赐给他们。”这个的重要性绝不可以低估。圣灵不能装在不洁净的器皿里。以前,犹太人认为外邦人都是不洁净的。彼得已经学了一个功课,那就是,神已经洁净的人,人不能说他是不洁净的。

接着,彼得有说了一句了不起的话。【徒159】“又藉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并不分他们、我们。”这句话之所以了不起,是因为在旧约,摩西的律法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立了一堵墙。犹太人不管是吃的、做事的方式、穿的衣服,甚至耕种田地的方法都跟外邦人不一样。现在作为一个犹太人的彼得却说,我们和他们没有区别。保罗在【罗322-23】说,“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这一节里还讲了一件了不得的事情,就是“又藉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不是凭着遵守律法,也不是凭着受割礼和遵守了宗教的礼仪,而是“藉着信”。所以彼得 【徒1510-11】说,“现在为什么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和他们一样,这是我们所信的。”作为犹太人的彼得,我们可能会期待他说,“他们是像我们一样得救的”。但是他不是这么说的,他说“我们得救是和他们一样的”。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改变,但是在教会初期,人们却没那么容易,也比较缓慢地接受这个变化。所以,使徒保罗要在加拉太书的二章重复记述他去耶路撒冷开会的经历。

加拉太书主要回答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我怎么才能跟神有正确的关系;第二个是作为神的孩子,我怎么才能过正确的生活。我们对第二章的解读也围绕这两个问题。

保罗说,他去耶路撒冷的时候是带着提多同去的。提多不是犹太人,没有受过割礼,但他是相信耶稣基督的信徒。当那些人想要强迫提多受割礼的时候,保罗不允许。【加24-5】“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做奴仆。我们就是一刻的功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这个时候是我们要为真理牢牢地站立的时候。这样的观点在这封书信里强调了好几次。保罗的一生,有的时候比较灵活,有的时候又十分坚定。在关乎神的真理的时候,他总是坚定不妥协的。因为他知道,这不仅仅是一个割礼的事情,他们攻击的目标是福音。

【加26】“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这些有名望人并没有说保罗因为没有讲律法,所以他的福音是不完整的。他们没有在保罗的福音信息上增加什么,因为的确没有什么可加增的,因为保罗说的信息是对的、完整的。【加27】“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彼得的主要做工对象是犹太人,而保罗的托付则是外邦人。【加29】“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也就是说,在耶路撒冷的这些教会的领袖认出神给保罗的恩赐。

接着,保罗记载了他和彼得之间的一次经历。在其中我们能够看到,人与人的性格特点是不同的,这些个性特征甚至会带到基督徒的生命中来。彼得的一个特点是,在有压力的情况下他容易软弱。圣经所有讲到的关于彼得事情对我们都很有教导意义。我们由此可以知道,神所使用的人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没有错误缺点的人。

11节里开始,保罗责备了彼得。一开始,彼得和外邦信徒一起吃饭,有团契相交。当一些有头有脸的教会领袖来了以后,彼得就撤出去,不再和外邦人一起吃饭了。其他的人也都跟着学彼得的榜样,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14节里,保罗强调这件事情是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因为这跟神托付给彼得传给外邦人的福音是不一样的。神已经藉着他们的信心洁净他们了,但是彼得的行为在告诉人们,外邦人还是不洁净。所以保罗就当面严厉地责备了彼得。当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处理问题的时候要非常小心。我总结的原则是,爱神意味着要把真理放在亲人和朋友之上。

【加215-18】“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这段话的意思是,因为有人认为若把自己的位置降低到和外邦人一样,那就是把自己变成罪人了。保罗的意思是说,如果你把自己重新又放回到律法之下,其实你就是重新又像罪人那样生活了。16节讲得非常清楚,而且是重复强调,人不能藉着行律法在神那里被称义,不能靠守十诫在神那里称义,也不能通过去做一些宗教的事情在神面前称义,人是因信耶稣基督称义的。

【加219-20】“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这两节经文讲到了基督徒生活的核心。19节向我们阐明了一个事实,就是我们和基督的合一。律法要求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以满足律法的要求。如果我信靠了耶稣基督的话,律法的刑罚就再也不能抓住我了。这两节经文讲到了关于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的四个要点:一是我们能够到神的面前来,不是靠人的努力。二是如果我是信徒的话,不再是我活着,而是我里面那个基督在活着。三是我现在是要顺着里面的圣灵而活,而不是因为惧怕规则的惩罚而活。四是我们不再是罪人,要凭借外面行为的顺服来得到神的认可;而是作为一个信徒,是藉着耶稣在我里面活着来使神喜悦的。

有的时候很重要的事情,说出来其实非常简单的。20节就是这样,它清楚地描述了我们基督徒生活的秘诀就是八个字:不再是我,乃是基督。我如果是一个信徒,我每天的生活就不是看我,而是看基督。一个好办法是,每天早晨你醒来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提醒自己,今天是基督,而不是我在活着。为了活出“不再是我,乃是基督”的生命,以下三方面非常重要:

首先,我要承认耶稣基督的宣称。这是保罗生命的秘密,是他内在的动力。这真理就得着了他,或者说保罗得着了真理。这个真理就是:神的儿子爱我。我需要承认他的宣告:祂为我而死,我是属于祂的。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己。”这句话把重音放在不同的词上,如“神的儿子”、“我”、“舍己”,强调的就是不同的点。这样读这句话会让我认识到基督在我的生命里有一个宣告,宣告我是属祂的。救恩虽然是免费的,但是神买赎我却付上了极大极重的代价。我看到了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我知道祂这样做是为了我。这时候我就意识到神爱我有多深了。

第二,我要舍弃我自己的权利。所有的人类都有一个“我”的难题。在创造天地之前就有了这个麻烦。以赛亚书14章讲到一个比我们高级很多的被造物——路西法。他对神给他的以及对他的创造不满意。他说“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赛1414这个是全宇宙中的第一个罪。“我要怎样怎样”,就是罪。我们可以把路西法的行为和主耶稣基督的行为比较一下。在客西马尼园的时候,当主耶稣基督想到十字架的痛苦的时候,祂说“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9我们大多数人也都有同样的自我为中心的问题。在一个人信主之前,他的骄傲阻挡了他得到神的救恩。同样,骄傲也可以阻挡基督徒得到神的祝福。放弃自己的权利,就意味着,我决心要用这样的方式生活:就是不再是我,乃是基督。不再是什么事都和我相关,不再是我想要怎么做就怎么做。我可以告诉大家,这样生活不仅是困难的,而且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为什么合圣经的基督信仰不是律法主义教导的那样。律法要求你去做一些事情,但没有给你能力去做到这些事情。

第三,我必须要依靠主的能力。神不是留下我们自己去挣扎。我认识到,虽然我现在已经是个基督徒了,但是我还是活在肉体当中。我依靠的是在我里面活着的基督的能力。

【加221】“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这句话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可以靠着别的方式得救的话,那主就没有必要死了。如果我可以靠着好行为,靠着宗教得救的话,那基督就白死了。

【加31-5】“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化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我们再回到那两个基础的问题,第一,我怎么才能在神的面前有对的地位?第二,作为基督徒,我怎么才能够在神的面前正确的活?加拉太书清楚明白地、反复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第一,救恩不是靠行律法得的;第二,成圣也不是靠守律法做到的。

这一章有几个词反复多次提到,其中“圣灵/神的灵”提到4次,“应许”9次,“信心/相信”15次,“律法”15次。这章特别突出了两组对比,一个是信心和行律法,另一个是应许和守律法。例如,【加314】“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应许”这个词非常重要,因为“应许”后面的东西都是神答应要去做的。人说的话都是算不了数的,人不能遵守自己的诺言。但是神永远言而有信。只要是从神来的应许,祂就保证一定会做到,而不是靠我们人类的努力,不是靠我做了什么。

在第三章,保罗主要讲了三件事。1-5节讲的是加拉太书人自己的经历。那第一节讲的是基督耶稣钉十字架的工作已经清清楚楚地传给你们了。保罗在第二节问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乍一听有点奇怪。他不是问你们是怎么称义的,也没有说你们是怎么在神面前站立得住的,也没有问你们是怎么重生的?他问你们是怎么受圣灵的。这是整卷书里第一次提到圣灵。【约739】“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这句经文预示着,在我们所活的这个时代,圣灵会以不同的方式赐下来。当主耶稣从坟墓里复活、升天了以后,祂就派圣灵下来了。圣灵内驻在每一个信徒里面,祂赐给我们力量,让我们能够活出基督徒应有的生命。保罗说,“你们受了圣灵”,指的就是圣灵独特的工作。所以他问,“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这跟问你们是怎么得救的是一个意思。因为保罗讲过,如果一个人没有神的灵在他里面,他就不属基督。第三节他接着说,“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无知吗?”第五节他说,“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这指的是神自己),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答案肯定是因听信福音。

第三章讲的第二件事就是6-9节讲的亚伯拉罕的例子。亚伯拉罕是整个以色列民族的祖先。他是信心的伟大榜样。他成为我们的榜样有三个原因:第一,他称义的事实,第二,他是如何称义的;第三,他是什么时候称义的。保罗用亚伯拉罕例子向我们说明了因信称义的道理。【创156】“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是怎么算他为义呢?因为他信神。这件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呢?是在律法赐下之前430年,甚至在他受割礼之前。所以,亚伯拉罕称义不是因为守律法,因为律法是在此之后几百年才有;也不是靠行割礼称义的,因为行割礼也是在他称义之后很多年的事情了。

【加38-9】“并且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万国都必因你得福。’可见那以信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换句话说,你和我这些信神的人和亚伯拉罕一样,有一颗相信的心。罗马书的四章更详细的讲了亚伯拉罕到底信的是什么,他的妻子撒拉年纪已经很大,不能生孩子了。亚伯拉罕也是一个老人,他也不能再生育了。“虽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他的信心还是不软弱。”(罗419他相信神能够从死里生出生命来。这正是我们所传讲并相信的福音的核心!因为能把死的变成活的的神使基督从死里复活了。我们这些死在罪恶过犯之中的人,相信神能够重新给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新生命。

加太书第三章的第三件事情就是使用经文来论述。保罗引用了六节旧约的经文。第一处是【加36】,引用的是【创156】“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第二处是【加38】,引用的是【创123】“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

第三处是【加310】“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引用的是【申2726】。这句经文告诉我们,不能从律法里挑挑拣拣,只挑你愿意做的。必须遵守全部的律法,只要违反了一条就被咒诅了。

第四处是【加311】“……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引用的是【哈24】。

第五处是【加312】“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引用的是【利185】。

第六处是【加313】“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引用的是【申2123】。

保罗在这里引用了犹太人自己的旧约经文来支持他的论点:人不是靠行律法得救的,是因信称义的。律法不是凭信心,而是凭行为。【加313】“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这是真的,因为圣经说,“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基督把咒诅放在了自己的身上,满足了律法的要求。你能想象基督为我们成了咒诅吗?虽然我们的头脑不能理解这件事,但是我们的心里充满了喜乐。

第三章的最后一部分在论述律法的功用是什么。【加319】“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律法是为了把罪算作过犯而有的。换句话说,律法清楚地定义了罪。【加321】“若曾传一个能叫人得生的律法,义就诚然本乎律法了。”这告诉我们律法不能带来生命。2223节告诉我们,律法把我们圈在一条路上,把我们引到信心的路上去。因为所有的人都在罪之下,所以救恩就给所有相信的人了。2425两节非常重要。【加324-25】“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但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来到,我们从此就不在师傅的手下了。”律法是我们的师傅,现在我们不在师傅的手下了,也不在律法之下了。所以,神是基于信心和应许,给了我们完全的救恩。盼望神帮助我们理解这个真理,也能够把它活出来。

【加326】“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对于凡是相信耶稣基督的信徒,这句话都是真的。一些民族的文化中通过一个人的衣服可以判别他是否成年。罗马和希腊的文化就是这样。【加327】“你们受洗归入基督,都是披戴基督了。”披戴就是穿上的意思。关于这点第四章会更深入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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